网站地图 快速导航 投稿说明 学历验证 高考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 > 高校招生 > 政策法规

吉林09年高考1日起报名 报名条件和办法出台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8-11-21文章来源:吉林日报作者:金姝

 记者从吉林省招生办获悉,吉林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已确定,为2008年12月1日至20日,报名条件、报名办法也相应出台。

  符合条件的省内公民均可报名参加高考。持外省籍《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在吉林省参加高考,要根据是否随父母户口迁入符合不同报考条件:

  非随父母户口迁入吉林省的应届考生,户口迁入吉林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05年12月31日前迁入)并经吉林省普考办办理高中转入学籍手续,在吉林省高中就读,参加吉林省高中会考,报名时须出具学籍转籍手续及会考证书。非随父母户口迁入吉林省的往届生,户口迁入吉林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05年12月31日前迁入),考生报名时须出具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书和会考证书。

  随父母户口迁入吉林省的应届考生,必须经吉林省普考办办理高中转入学籍手续者允许报名,考生报名时须出具学籍转籍手续及会考证书。随父母户口迁入吉林省的往届考生,户口必须是2008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前迁入,报名时须出具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和会考证书。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职业对口升学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09年4月5日至10日。

  对于特殊考生的报名资格审定也有严格要求。一是原籍在吉林省、户口迁移到外省,但考生本人一直在吉林省初中、高中连读,有初中、高中各阶段毕业证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凭高中录取名册),可在吉林省参加报考。二是现户口在吉林省,在外省就读的应届生按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吉林省普通中学考试办公室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应回吉林省户口所在地招生部门参加报考。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准持临时身份证)报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中学按在籍学生名单向当地招生办集体报名,接受资格审查;社会考生(往届考生、补习班考生),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报考时必须出具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

  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持民政部门证明和《士兵复员证》或《干部转业证》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报名。

  在吉林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考,需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民证》,经省招生办同意,在居留地的县(市、区)招生办报名。

  参加保送生(含一级运动员)和小语种提前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再参加招生院校报名考试。

  报考由国家体育总局提前单独考试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在高考考试类型栏目中确定是否只参加全国统考或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单独考试,或两种考试都参加。已被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准再填报高考志愿。

  报考残疾人特殊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在高考考试类型栏目中选择非全国统考,再参加招生院校报名及考试。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按省招生办下发名单参加报名。

标签:政策
免责声明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最新高考政策解读
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历年高考试题及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