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立项建设的重点高校之一,由教育部、国防科工委、陕西省共建,教育部和西安市共建,是教育部批准具有保送生录取资格的大学之一。2009年我校面向全国继续招收保送生,为了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的相关规定确立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申请条件
2009年我校招收保送生的具体条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提出申请的学生须是符合教育部要求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选拔保送生的条件详见附件。详情可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相关内容。
二、申请程序
我校保送生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进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xidian.edu.cn),点击“网上报名”,选择“保送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保送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注:所有申请者都必须进行网上报名)
2、邮寄书面材料:①申请表;②中学推荐表(从我校招生网站下载);③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等;④近期彩色全身照片一张。于2008年12月2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材料”字样)。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做好备份。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12月25日24时
4、邮寄材料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收)
邮政编码:710071
三、考核、录取
1.申请材料提交后,我校对所有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经初步审核合格考生,需于2009年1月17日、18日来我校进行保送生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理工类:数学、物理、英语;文史类:数学、语文、英语),合格名单和具体测试安排请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3.我校招生办公室将结合学生测试成绩及专业志愿,提出保送生预录取建议,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预录取名单。
4.被我校认定的保送生人选,如体检、政审合格,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的规定,办理相关保送生录取手续。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四、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保送生招生工作全程监督,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保送生资格和中学的推荐资格。
五、本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202335 ; 029-88203335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毛老师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xidian.edu.cn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0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