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考生的朗诵、声乐、形体、表演等四个方面评分,每方面各分为四个档次,具体标准如下:
朗诵:
A.普通话标准;朗诵自然真实;口齿清楚;咬字吐词清晰、真切;语言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强。
B.普通话较标准;朗诵较自然、真切;口齿较清楚;咬字吐词较清晰、真切;语言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较强。
C.普通话较标准;朗诵状态基本自然;口齿清楚程度一般;咬字吐词清晰、真切度一般;语言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一般。
D.方言较重;朗诵生硬;口齿不清楚;咬字吐词不清晰、不真切;语言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差。
声乐
A.音色优美;节奏、乐感强;对歌曲的理解及表达能力强。
B.21—30分 音色较好;节奏、乐感较好;对歌曲的理解及表达能力较强。
C.音色一般;节奏、乐感一般;对歌曲的理解及表达能力一般。
D.音色较差;节奏、乐感差;对歌曲的理解及表达能力差。
形体
A.肢体无缺陷;形象端庄、仪态优美;协调性、灵活度好;肢体表现力强。
B.肢体无缺陷;形象良好、仪态大方;协调性、灵活度较好;肢体表现力较强。
C.肢体无缺陷;形象一般、仪态尚可;协调性、灵活度一般;肢体表现力一般。
D.肢体有缺陷;形象较差、仪态失当;协调性、灵活度差;肢体表现力差。
表演
A.表演状态松弛、生活;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强;理解和感受能力强;人物形象感强。
B.表演状态较为松弛、生活;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较强;理解和感受能力较强;人物形象感较强。
C.表演状态松弛、生活程度一般;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一般;理解和感受能力一般;人物形象感一般。
D.表演状态僵硬、虚假造作;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差;理解和感受能力差;人物形象感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