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和引导部分学习成绩优良、相关学科成绩突出的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2009年我校将通过文化测试和面试的方式选拔、录取2009年的保送生,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有关保送生资格要求的2009年应届高中毕业生;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二、招生专业
(1)除法学(国际经济法 合作办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可报考,招生专业目录请登录我校招生www.hzgate.net查询。其中,外国语学校的保送生只能选报我校英语或者日语专业。
(2)考生报考专业时请注意招生科类、身体条件等特殊要求。
三、报名及审核
1、报名办法
(1)考生请于2008年12月23日前登陆我校招生网(www.hzgate.net)【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完成网上注册后请下载并填写《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保送生推荐表》;
(2)考生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
(3)将填写完整的《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保送生推荐表》、体检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证明保送资格的获奖证书等)及2张一寸照片(与推荐表同一底版),于2008年12月23日前以特快专递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底稿)。
2、审核
我校将于2008年12月31日前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测试。
四、水平测试
水平测试分笔试(60%)和面试(40%)。
笔试内容为 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共150分)。
面试由学校成立保送生面试小组对报考我校的保送生进行面试。
测试时间:2009年1月17日。
有关测试的其他具体事项将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并在我校招生网予以公布。
五、录取规则
1、预录取:考生经我校进行水平测试后,按照水平测试的成绩,根据我校保送生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预录取。若无其他限制,我校原则上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
2、公示:预录取的考生名单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网站进行公示。
3、录取:公示期间无异议,且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网站保送生资格公示名单的考生,我校将按规定报送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批录取手续。
六、监督机制
1、保送生申请者应遵守“诚信”原则,所有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有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并向有关教育部门报告。
2、校招生办公室在校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重大事项需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举报。
监督电话:021-67790299;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明志楼A210,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620
联系电话:021-67790220
电子邮箱:zsb@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www.hzgate.net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8年12月
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保送生体检表(体检可选用本表,也可选用相关医院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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