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地处山西省省会---太原市,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高等学府。1902年5月8日山西大学堂正式开办,与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北洋大学堂(天津大学)一道开创了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新纪元。一百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山西大学形成了“中西会通、求真至善、登崇俊良、自强报国”的文化传统和“勤奋严谨、信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山西大学是山西省惟一一所综合性大学,也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学校拥有音乐学院和美术学院两个艺术类学院。其前身始建于1951年,是山西省美术、音乐教育发展历史最早的高等教育系科。
美术学院现有绘画、艺术设计、雕塑和美术学四个本科专业,下设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与公共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设计、城市设计、美术学等十个专业方向。有山西省首批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艺术学硕士授权点。现有专业教师51名,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22人。近年来,学院发挥学科与专业优势,为山西省地方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事业做了大量工作,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科研成果显著。
音乐学院现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编导四个本科专业,音乐学、艺术学、戏剧戏曲学、舞蹈学四个硕士学位点。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70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9人,并聘有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以及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俄罗斯等20余名专家作为兼职(客座)教授。近年来,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从事教学改革,形成了专业型、复合型、科研型等多种音乐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成果斐然。
一、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1、招生范围:参加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艺术类考生。
美术类招生省份:山西、山东、湖北、内蒙、浙江;
音乐、舞蹈类招生省份:山西、河北、河南、湖南。
2、招生计划:艺术设计专业115人,绘画专业15人,雕塑专业15人,音乐表演专业103人,舞蹈编导专业60人,音乐学8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5人。
音乐类招生专业: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钢琴、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面向山西)、小号、圆号、长号、打击乐、二胡、板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唢呐、笙(面向山西)。
3、招生类别:省内考生文理兼收,省外仅限艺文考生报考。
4、我校承认山西、山东、湖北、浙江、湖南、河北、河南的统考成绩,不再举行单独考试,仅在内蒙古组织校考。
二、考试(内蒙古美术类校考)
(一)报名
1、报名所交材料
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报名号和近期高考同底版数码像片叁张。
2、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根据山西省物价局规定收取。
3、考生交验报名材料与费用后,当场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4、考点分布
考点设置 报名地点 报名、考试时间
内蒙古呼和浩特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09年1月15—17日
(二)考试
1、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地点、时间参加专业考试。除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外,绘画工具与颜料自备。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发现有替考等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同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按规定处理。
2、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总分300分;“速写”为组合人物,考试时间30分钟;“素描”为头像写生,考试时间3小时;色彩为静物写生(默写),考试时间3小时。
(三)合格证发放
1、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根据艺术专业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划定最低分数线)发放“山西大学2009年艺术类考试合格证”。最终将合格考生的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备案。
2、我校将于3月下旬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可根据准考证号在山西大学招生网上查询本人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不查卷。
三、录取
1、美术类录取原则
山西省投档原则为专业成绩超过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20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学生所报志愿进行录取。
山东、湖北、浙江省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专业成绩在省统考合格线上适当提高(在专业成绩揭晓后确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学生所报志愿进行录取。
内蒙古录取办法为: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且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学生所报志愿进行录取。
2、音乐、舞蹈类录取原则
山西省录取办法为: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根据各专业方向(例如声乐、键盘、民乐、管弦方向)各行当(例如扬琴、二胡、小号等)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限器乐考生兼报)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并择优录取。若以上计划有缺额,则调至音乐表演专业,然后在未被录取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除声乐、钢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可增录2人外,其余每个行当只可增录1人)。音乐学专业投档及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并择优录取(由声、器乐考生兼报)。投档比例为1:1.2。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并择优录取。
外省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专业成绩在省统考合格线上适当提高(在专业成绩揭晓后确定),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几项说明
1、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凡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特别声明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利益,维护我校的声誉,打击招生诈骗活动,我校特向社会声明:我校没有与任何单位进行联合招生,也从未委托任何个人、中介组织从事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招生活动!
请广大考生和家长警惕诈骗活动,避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招生诈骗行为,要及时举报,交当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山西大学教务处(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
邮政编码:030006
联系电话:0351-7010288
传 真:0351-7010288
网 址:http://bkzs.sxu.edu.cn/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山西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