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是一所中央与江苏省共建并以江苏省管理为主,以生态环境建设和生物资源培育、保护与开发利用为特色,理、工、农、文、管、经、哲、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32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之一。为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我校2009年面向江苏省招收艺术特长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制定南京林业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项目
音乐(声乐、器乐、键盘)、舞蹈、戏剧、书画(书法、美术)等。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09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三、招生对象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条件。
2.符合《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
3.艺术特长项目须符合我校2009年招生项目要求。
四、报名与专项测试
1.考生需填写《南京林业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报名表可直接下载或向我校招生办索取(报名表复印有效)。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1月10日。报名材料包括:《南京林业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初中以来市级以上专业获奖证书和专业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9号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邮编:210037。来函请
注明:“艺术特长生材料”字样。
3.我校承认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六所部属高校专项测试成绩,不单独进行专项测试。报考考生须参加以上六所其中一所高校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以上,并通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网上公示,且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
五、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
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我校要求,选测科目达到校相关专业要求,特征分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以下规定录取:
1.参加指定的六所部属高校专项测试达优秀等级,经省考试院投档,我校保证给予录取。
2.参加指定的六所部属高校专项测试达合格等级,经省考试院投档,我校在同批次校投档线下20分以内给予优先录取。
3.对于专业测试水平达优秀等级考生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合格等级考生在前三个专业志愿中满足。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9号 邮编:210037
咨询电话:025-85427320(招生办)
联 系 人: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