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扩大高校自主权,全面推动素质教育,积极探索高校多元化选拔与多样化录取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机制,经教育部批准,合肥工业大学2009年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切实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能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生源地为安徽省的应届、理科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2.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发明专利等方面有突出才能者;或在某学科领域的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者;
3. 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特长,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文学作品,或正式出版著作者;
4.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者;
5. 综合素质特别优秀,能力出众,高中阶段担任学生干部,被授予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等);
6. 省级示范高中推荐的综合素质优秀,且其高中阶段综合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前10%,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7. 在其它方面确有特殊才能或超常培养潜能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2009年本科招生计划的2%。
招生专业: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建筑学、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
三、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09年2月9日至2009年2月20日
2.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考生,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方式提出申请。
3. 报名方式:学生可到所在中学领取“合肥工业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报名。申请人必须将以下材料(以A4纸打印装订)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①“合肥工业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盖章(照片须盖骑缝章);申请表中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以及年级排名情况请详实填写,并由中学教务部门盖章。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它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④个人陈述(须是本人撰写并用蓝黑或黑色水笔手写,字数在1200字左右)。
无论考生被我校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4.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30009
截止时间:2009年2月20日(以邮戳为准),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我校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在网上告知,请注意查询。
四、选拔程序
1.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2009年2月27日前将审核合格名单在本科招生网上予以公布。审核合格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测试。
2. 文化课测试科目:数学、物理、英语
3. 测试报到时间:2009年3月7日,测试时间:2009年3月8日
测试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合肥工业大学南校区
4. 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测试的总成绩进行评定,择优选拔,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对于入选的考生,学校将评定优秀、合格两个等级。
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若测试成绩合格则直接评定为优秀。
5. 学校将成立主管副校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选拔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6. 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同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的入选资格。
7、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在高考前与考生签定《合肥工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协议书》,并将名单报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双方遵循协议内容进行报考和录取。
五、录取规则
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高考,且平行志愿的A志愿报考合肥工业大学,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实行自主招生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须填满,不得重复),服从专业调剂:
1. 选拔优秀者
高考成绩达到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增加20分安排专业。
2. 选拔合格者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安徽省1:1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增加10分安排专业。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安徽省1:1投档线的,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增加20分安排专业。
在其他方面确有特殊才能或超常培养潜能,经考核和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考生高考成绩只要达到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
3. 其它未尽事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六、联系方式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编:230009
电话:0551-2901096,0551-2905427(传真)
合肥工业大学纪委监察处 电话:0551-2901022
七、本办法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