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并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为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我校2009年将继续面向江苏省招收艺术特长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制定苏州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项目及人数:
1、舞蹈类(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10名
2、器乐类(西洋管弦乐、打击乐):20名
3、器乐类(民族管弦乐、民族弹拨乐、打击乐):20名
二、招生对象: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条件。
2.符合《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
3.艺术特长项目符合我校2009年招生项目要求。
三、报名与专项测试:
1.考生需填写《苏州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报名表可直接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1月10日。报名材料包括:《苏州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高中以来市级以上专业获奖证书和专业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苏州市东环路50号,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15021。来函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材料”字样。
3.我校不单独进行专项测试,认可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的测试成绩。
4.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者,经公示无疑义后,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四、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
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需达到我校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选测科目符合我校相关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以下原则录取:
1.参加指定四所高校专项测试达优秀等级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后,学校给予优先录取。
2.参加指定四所高校专项测试达合格等级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后,学校给予择优录取。
3.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等级,我校将依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在本人填写的6个专业中给予适当调配),安排在我校除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以外的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4.凡享受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东吴艺术团,遵守《苏州大学关于加强东吴学生艺术团成员管理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未经艺术团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离团。
五、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邮编:215021)
电话: (0512)67507943、67507942(传真)(招生办)
(0512)65112101(团委)
附件1:苏州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点击下载)
附件2:《苏州大学关于加强东吴学生艺术团成员管理的实施办法》(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