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切实贯彻国家、湖南省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立湖南中医药大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小组)。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组员分别由学生工作处处长、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体育艺术部负责人组成,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担任招生工作小组秘书;考核评审专家由招生工作小组临时遴选。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国家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招生录取特长生进行决策和协调管理。
第三条 艺术体育特长生必须为湖南省生源。招生项目包括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和体育类(武术、篮球、田径、足球、排球、健美操、乓乒乓球)。
第四条 报名条件:
1、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艺术竞赛,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
2、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获集体项目奖的特长生必须同时具有该特长项目的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证书。
4、获集体项目奖的特长生必须同时具有该特长项目的二级(含二级)运动员证书。
5、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的集体项目,其运动员获奖时,必须具备组队学校的正式学籍(有学籍异动的必须具有该校学籍一年以上)。
第五条 报名方式:从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www.hnctcm-zsjy.com)下载《湖南中医药大学特长生报名表》,考生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和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材料,于2009年3月30日前寄至长沙市韶山中路1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07,信封上注明“报考2009年特长生”。也可现场报名。
第六条 招生录取流程:
1、体育艺术部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拟定招收特长生的具体方向建议、分类评分标准→送招生办→招生办提出录取计划→报学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组长签字)。
2、考生下载报名表→报名表及相关材料送招生办公室→招生办、体育艺术部进行材料审查→拟定现场测试名单→报学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同意(组长签字)→指定现场考评专家→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现场测试→拟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同意(组长签字)→公示→招生办与考生签订预录取协议→拟定预录取名单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
第七条 特长生的录取工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