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08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08〕10号) ,华中师范大学获准新增绘画本科专业,新专业将从2009年开始招生。
绘 画
专业代码:050404
一、专业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具有科学与人文基本素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具备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的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绘画艺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艺术思维和绘画造型的基本训练,具有绘画创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系统掌握绘画与美术学科的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
2、掌握绘画的专业技术;
3、具有专门艺术创作的基本能力;
4、了解文化艺术专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国内外美术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7、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达到规定等级。
二、主要课程
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美学原理、艺用解剖、透视基础、构图原则、素描、色彩、绘画专业技法(中国画、油画、版画)、设计基础、毕业创作。
三、学制
四年
四、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