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及学院简介
苏州大学前身为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苏州大学现有5个校区,占地面积3118亩,建筑面积146.7万平方米。
一百多年来,苏州大学先后向社会输送了各级各类人才25万多名,其中许多人已经成为科学、教育、文化等各项事业中的著名学者和知名人士。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许德珩、周谷城、费孝通、雷洁琼、孙起孟,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赵朴初、钱伟长、董寅初,著名科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李政道,著名法学家倪征、著名蚕桑教育家郑辟疆、著名脑外科专家和医学教育家杜子威、香港知名人士杨铁樑、查良镛(金庸),以及谈家桢、刘建康、宋鸿钊等三十多位两院院士都是我校校友。
经教育部及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州蚕桑专科学校、苏州丝绸工学院、苏州医学院先后并入苏州大学。到目前为止,苏州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具有相当规模,基础较为雄厚,办学效益显著,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地方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12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210个硕士点以及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03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级工程中心,2个国家基础人才培养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目前,学校拥有各类在校生约5万人,其中研究生12602人,本科生21472人,成人学历教育9710人;教职工4112人,其中院士4人,双聘院士4人,教授、副教授1160人。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最新公布的数据表明,2006年苏州大学论文SCI索引名列全国高校第27位。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60年的苏州丝绸工学院工艺美术系,至今已有48年的办学历史。近年来,通过不断教学改革,现已初步形成了“重创造性思维培养,知识面宽,基础扎实,专业适应性强”的教学体系,在艺术设计史论、图案、染织、服装、服装表演等教学研究领域已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教学质量跨入同类院校前列,在全国兄弟院校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现为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全国艺术教育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江苏省特色学科;艺术设计实验中心现为江苏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
艺术学院位于我校独墅湖校区,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授17人、副教授31人,其中博士生导师5名、硕士生导师25名;教学设施优良,设有计算机、陶艺、染织、服装、版画及琴房等实验室和工作室。学院现设有染织艺术系、服装艺术系、视觉传达系(数码媒体艺术)、环境艺术系、艺术学系、美术系、音乐系和设计基础课部等八个教学单位,拥有设计艺术学博士学位、设计艺术学硕士、美术学硕士和艺术硕士(MFA)学位授予权。
为了促进优秀艺术人才培养,激发同学的学习积极性,学校设有各级各类奖学金。同时学院还有美国CA公司创始人王嘉廉先生设立的“苏州大学王嘉廉艺术奖学金”,每年奖励金额达30万元,以及已故香港著名实业家周文轩先生设立的“苏州大学周氏音乐创作奖”。
四十八年来,学院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历年毕业生遍及海内外,分别就职于国家机关、高等院校、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其中许多人已经成为领导干部、名家名师、学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在各自工作岗位上成绩斐然。在近几年全国“十佳服装设计师”评选中,我院毕业生共有10人次入选,并有多人荣获“全国染织花样设计能手”和“染织艺术设计大师”称号,马可、邱昊等一批年轻设计师已经在国际设计界崭露头角;还有不少在校师生也多次在国内外美展、设计大赛中屡获殊荣。
这里是培养艺术家和设计师的摇篮,我们正张开热情的双臂,欢迎热爱艺术的有志青年前来学习、深造。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范围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计划 |
招生范围 |
艺术设计 |
四年 |
本科 |
140 |
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福建、河 北、山 西、 |
美术学 |
四年 |
本科 |
30 | |
艺术设计学 |
四年 |
本科 |
20 | |
音乐学 |
四年 |
本科 |
40 |
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山西、 |
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 |
四年 |
本科 |
男8 |
全国 |
三、报考条件
1、我校各专业招生范围内(不在招生范围内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符合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
2、考生需参加与报考我校专业相关类别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同时报考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的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手指无残缺,听觉无失聪;报考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82cm,女生身高不低于170cm。
4、因本校外语教学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5、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四、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专业
考点名称 |
地 址 |
报名日期 |
考试日期 |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
2月16-17日 |
2月19日 | |
沈阳大学 |
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54号 |
2月5-6日 |
2月7日 |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
2月8-9日 |
2月11日 | |
兰州铁路职工子弟第三中学 |
兰州市和政东街84号 |
2月2-3日 |
2月4日 |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
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
2月8-9日 |
2月10日 | |
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
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
2月3-4日 |
2月5日 |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
2月9-10日 |
2月11日 | |
南昌市艺术职业学校(十八中) |
南昌市东书院街8号 |
2月17-18日 |
2月19日 | |
杭州师范大学 |
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
2月1-2日 |
2月4日 | |
长春市艺术实验中学 |
长春市湖滨街788号 |
2月10-12日 |
2月14日 | |
青岛 |
报名:八大关宾馆 |
青岛市山海关路19号 |
2月13-14日 |
|
考试:青岛市第六中学 |
青岛市观象二路 |
|
2月15日 |
考 点 名 称 |
地 址 |
报名日期 |
考试日期 | |
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
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
2月3-5日 |
2月6日 | |
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 |
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
2月20日 |
2月21日 | |
青岛 |
报名:八大关宾馆 |
青岛市山海关路19号 |
2月13-14日 |
|
考试:青岛市艺术学校 |
青岛市丹东路13号 |
|
2月16日 |
考 点 名 称 |
地 址 |
报名日期 |
考试日期 |
长春市艺术实验中学 |
长春市湖滨街788号 |
2月10-12日 |
2月12-13日 |
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 |
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
2月20日 |
2月21日 |
五、专业考试报名
1. 考生根据我校报名时间直接到考点面报,一律谢绝函报。
2. 除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外的其余专业,我校设有考点的省份的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所设的考点报名考试;我校未设考点的省份的考生,可任选一个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报考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可任选一个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3. 面报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考生所在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一份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的“苏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报名表在报名时提供);
④三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请分别贴在“报名表”、“准考证”和“专业考试合格证”上);
⑤一个填写本人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的标准信封(信封在报名时提供。若请别人收转,请在信封上写明报考者本人姓名,以免错寄)。
注:具体报名事宜请关注我校各考点报名须知。
4. 考试费:
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专业 150元;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 200元;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200元。
六、录取原则
1. 合格分数线确定办法:
专业分数线:按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专业的专业分数线;
文化分数线: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
单科分数线:除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外,其他专业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满分150分);艺术设计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
2. 分省招生计划确定办法:
各专业根据招生范围内各省份的合格考生数及合格考生的专业名次,将招生计划名额大体按比例分配到有关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3. 录取办法:
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报考我校专业相关类别的省统一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总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且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要求的考生,分省在省级招办投放的电子档案范围内,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专业:以校考专业成绩×100%+文化成绩×100%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注:江苏省考生报考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录取规定。
七、专业成绩查询
1、专业合格证按不超过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将于2009年3月31日左右寄至考生本人,对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于2009年3月25日开始,可通过上网或电话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成绩查询电话:0512-67503407 67503542(4月5日前)
招办咨询电话:0512-67507941、67507943、67507942(传真)
八、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立即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