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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艺术类专业2009年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9-01-09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admin

    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最多的综合性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2007年学校在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长江大学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荆州。2003 年 4 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最早上溯到1936年的湖北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办学历史悠久,人文底蕴深厚。学校环境优美,校园景致宜人,被评为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园林式高等学校,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

    艺术学院简介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1996年,其前身是1982年建立的学校艺术教研室,位于长江大学南校区,北倚荆州古城,南望滚滚长江,办学环境优美。学院下设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和公共艺术教研室,已开设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等五个本科专业和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两个专科专业,从2007年开始联合招收计算机作曲与制作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是长江流域重要的艺术教育、生产和研究中心。

    学院现有教职工112人,其中专任教师10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教师24人,在读博士1人,在读硕士30人;学院还邀请了乔羽、彭志敏、钱仁平等艺术界知名专家为外聘教师,其中兼职教授2名,客座教授11名。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058人,专科生11人。

    学院拥有良好的教学条件,两栋独立的教学楼于2003年10月投入使用,建筑面积13000平米。音乐系现有351座音乐厅1个,数码钢琴教室2个,计算机作曲与制作实验室1个,学生琴房100间,专业个别课琴房32间以及162台钢琴;舞蹈系配备了练功房4间,300平米排练厅1个;美术系现有专业画室44间,200平米美术展厅1个,作品展示橱窗21个(共200平米),还设有中国画工作室、油画工作室、版画工作室、雕塑工作室、工艺制作工作室,艺术设计专业配备了专用的多媒体设计教室(150台电脑);全院共有多媒体教室12间。随着学院搬入新区,教学条件还将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学院建有长江大学图书馆艺术分馆,拥有专业图书近1万册,音像资料500套,订有专业期刊20种。

    音乐系

    音乐系成立于1996年,目前拥有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本科专业,从2007年开始联合招收计算机作曲与制作方向的硕士研究生。音乐系现有专任教师59人,其中高职称教师7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2人,在读硕士12人;音乐系还邀请了乔羽、彭志敏、钱仁平等艺术界知名专家为外聘教师,其中兼职教授1名,客座教授11名。音乐系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440人,专科11人。

    在科学研究上,音乐系教师以广博的荆楚文化为背景,创作出了以荣获湖北省“五个一工程”奖的歌曲《芝麻开花节节高》为代表的一大批音乐作品。近三年来教师在省级以上专业媒体发表(表演)论文、作品80余件,教师在湖北省新人新作比赛、樱花杯国际声乐比赛、加拿大国际声乐邀请赛等专业比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了提高青年教师的专业能力,音乐系十年如一日,每学期都举办教师专业观摩,有力地促进了教师教学水平。

    音乐系目前拥有民族乐团和合唱团两个校内艺术实践基地,确立了自身的优势和特色。音乐系非常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通过参加长江之声音乐会、艺苑杯比赛、毕业音乐会、新年音乐会、石油西部行等活动提高了自身专业水平,也服务了社会。在2001年全国高校艺术歌曲演唱比赛中,音乐系参赛的7个创作节目荣获全国铜奖1项、全省金奖3项、银奖2项、铜奖3项,居全省同类学校之首;2008年6月,音乐系五名同学参加“湖北省艺苑杯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五项全能比赛”,囊获了本科乙组的前五名,并全部获得一等奖,在同类院校中独占鳌头。近三年来,音乐系学生共取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90项,公开发表论文及作品25件。

美术系

    美术系成立于1998年,目前拥有美术学、艺术设计(含环境艺术和视觉传达两个方向)两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是江汉平原重要的美术教育、创作和研究中心。美术系现有专任教师32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3人。美术系现有学生520人。
    在科研创作上,美术系教师扎根于广博精深的荆楚文化,创作出了一大批地域特色突出、具有强烈时代精神的作品。近年来教师在省级以上专业杂志发表论文、作品90余件,部分教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美术作品展, “风景.风情--全国油画展”、“时代精神--全国油画展”、“全国水彩画展”等全国性的美术作品展览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并且出版了《楚艺术图式与精神》、《电脑服装造型艺术设计基础》等专著。为了提高青年教师的专业能力,美术系每学期都举办大量的教师示范作品及创作展,有力地促进了教师的教学及科研水平。
    美术系非常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的绘画及设计作品在湖北省第十届美术作品展、湖北省高校美术作品展、全国高校美术作品年鉴等各级专业展览及比赛中都有优异的表现。

    舞蹈系

    舞蹈系的前身为成立于2000年的荆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音乐系舞蹈教研室。2002 年申报了舞蹈学专业,下设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与教育两个方向,在校学生98人。

    舞蹈系有一批专业素质高、治学严谨、教书育人的师资队伍,分别毕业于北京舞蹈学院、陕西师范大学、西安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等各专业院校;并外聘了一些具有高级职称和一定社会影响的优秀编导、演员和具有丰富表演与教学经验的专业人士。

    舞蹈系以教学和实践为主,在各方面都取得丰硕成果,师生创作的舞蹈剧目分别在湖北省乃至全国的大小型比赛中荣获优异成绩,如 “湖北省第五届音乐舞蹈曲艺新人新作”比赛中,创作并演出的集体舞蹈《龙舟》荣获省文化厅颁发的编钟创作二等奖,参加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开幕式《五月的鲜花》,参加了2008北京奥运火炬传递荆州点火起跑仪式,并多次参加中央 、地方电视台等文艺晚会以及赴港、澳、台地区、韩国等地进行对外文化交流的大型演出活动。 

    专业考试时间与地点

省份

考点名称

考试

项目

报名

时间

考试

时间

招生计划

备注

湖北

长江大学南校区

音乐

舞蹈

元月10-11日上午

元月11

2009年我校艺术类招生330名,其中美术学60名,艺术设计80名,音乐学90名,音乐表演50名,舞蹈学50名。

美术类认可联考成绩;音乐舞蹈类录取须具有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

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

音乐

舞蹈

222-23

223-24

福建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美术

28-9

210

录取须具有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音乐

舞蹈

28-9

210

山东

潍坊市招办

美术

音乐

舞蹈

212-13

214

录取须具有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美术

22-3

24

录取须具有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音乐

舞蹈

22-3

24

陕西

西安工程大学

美术

音乐

舞蹈

28-9

210

录取须具有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

甘肃

甘肃省兰州铁路第三中学

美术

29-10

211

录取须具有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

甘肃省兰州艺术学校

音乐

舞蹈

29-10

211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美术

214-15

217

录取须具有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

山西省艺术职业学院

音乐

舞蹈

214-15

216-17

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浙江、广西、重庆、四川、云南、新疆

音乐舞蹈类录取须具有艺术本科(一)院校校考合格证(全省组织联考的科目,考生需同时具有省联考合格证)

河南、安徽、江苏、辽宁

美术类认可联考成绩


    注:1、音乐类各专业初、复试同步进行。

    2、每个专业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所在省份的艺术类考生报考。

    3、对于未设立考点的省(市、区),我校将根据艺术类生源分布状况在部分省份投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具体投放省(市、区)见上表,有志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参照“备注”中有关要求。

    考试科目与要求

    1、美术学与艺术设计专业


考试内容

要求

单项分值

总分

笔试

素描

头像写生,纸张八开

100

200

色彩

静物写生,纸张八开

100


    专业合格划线原则:总分排序。

    2、音乐学专业

    湖北省


考试内容

要求

单项分值

总分

面试

声乐

自选声乐作品1

70

200

器乐

自选曲目1首(钢琴必考,可加试乐器)

70

视唱

线谱、简谱各1

30

笔试

练耳

听写

30


    外省

 

考试内容

要求

单项分值

总分

面试

声乐

自选声乐作品1

80

200

器乐

自选曲目1首(钢琴必考,可加试乐器)

80

视唱

线谱、简谱各1

40



 
    专业合格划线原则:总分排序。
    3、音乐表演专业 
    湖北省

报考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

要求

单项分值

总分

声乐表演

面试

专项

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2

100

100/100(专项/基本乐科综合)

视唱

线谱、简谱各1

50

笔试

练耳

听写

50

钢琴表演

面试

专项

中外作品或练习曲各1

100

100/100(专项/基本乐科综合)

视奏

线谱1

25

视唱

简谱1

25

笔试

练耳

听写

50

器乐表演

面试

专项

中外作品或练习曲各1

100

100/100(专项/基本乐科综合)

视奏

线谱或简谱任选1

25

视唱

线谱或简谱任选1

25

笔试

练耳

听写

50

计算机作曲与制作

面试

专项

能力展示(含器乐、声乐、钢琴等)

50

100/100(专项/基本乐科综合)

笔试

专项

含乐理、歌曲写作

50

练耳

听写

100


    外省

报考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

要求

单项分值

总分

声乐表演

钢琴表演

器乐表演

面试

专项

同湖北省

100

100/100(专项/基本乐科综合)

视唱(奏)

同湖北省

100

计算机作曲与制作

面试

专项

同湖北省

50

100/100(专项/基本乐科综合)

笔试

专项

同湖北省

50

练耳

同湖北省

100


    专业合格划线原则:基本乐科(含视唱、视奏和练耳)设最低分,专项排序。
    4、舞蹈学专业 (舞蹈教育与表演)

考试内容

要求

单项分值

总分

面试

成品舞

3分钟以内

80

200

基训

软开度、技术技巧,着装:体操服、连裤袜、软底鞋

80

节奏

模仿

40


专业合格划线原则:总分排序。
注:①我校艺术类专业层次为本科,学制四年,招生科类为文理兼收,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生。
②艺术设计专业含环境艺术和视觉传达两个方向。
③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表演、钢琴表演、器乐表演(西洋木管和铜管除外)和计算机作曲与制作四个方向。
招生条件及对象
1、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函报)
2、未婚,22周岁以下可以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未婚,25周岁以下可以报考音乐学专业。有特殊贡献与才能的公民,经所在单位推荐,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专业优秀奖学金
为了鼓励广大优秀考生踊跃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经我校专业测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后,专业成绩优秀者,免一年学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免两年学费(我校将在专业合格证上注明专业成绩优秀或特别优秀)。
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考生可于2009年4月1日起在我校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我校将按成绩的高低,按生源省(市、区)发放合格考生成绩单和专业合格证。
录取方法
 按照各省(市、区)招办有关政策和规定,文化分达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资格线,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按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注意事项
1、上述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2、音乐类专业除钢琴外,其它乐器均需自备;
3、考生在报考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联系部门:长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434023)
咨询电话: 0716-8060550 8060813(传真)
           0716-8067583(艺术学院)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zc.yangtzeu.edu.cn 
艺术学院网址:Http://Art.yangtzeu.edu.cn
电子信箱: zsb@yangtzeu.edu.cn
 

标签: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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