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选拔运动成绩优秀的运动员到江苏大学学习深造,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男子排球、女子沙滩排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
招生计划: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及专项测试成绩确定,总数不超过教育部限定的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阶段(含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并取得当年高考资格者。
注:高中阶段指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2月17日止。
三、报名方式
考生如实填写《江苏大学2009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注册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和参加比赛的秩序册及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于2009年2月17日前(以邮寄日邮戳为准)用“特快专递”邮寄至江苏
大学体育部办公室。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按照报名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
2、专项测试
(1)专项测试内容
①身体素质,②基本技术,③实战能力。
(2)报到、测试时间及地点
①报到时间:2009年3月27日14:00—19:00
②报到地点:江苏大学体育馆二楼大厅
③交验材料:考生报到时需交验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注册证、参加比赛的秩序册及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原件。原件材
料必须齐全,缺一不可。
④测试时间:2009年3月28日
⑤测试地点:江苏大学东山运动场、体育馆
3、确定测试合格名单
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及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有关规定,确定测试“合格”、“优秀”考生名单。
4、公示
测试合格者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报生源所在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学生司备案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我校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对象。
5、文化考试
①“优秀”等级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应符合“优秀”等级高水平运动员基本标准。
②“合格”等级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应符合“合格”等级高水平运动员基本标准。
6、录取
(1)江苏省考生:在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时,进档后,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等级及文化成绩要求,对获得“优秀”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优先录取,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获得“合格”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指定专业。
(2)其它省(市、自治区)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等级及文化成绩要求进行录取,对获得“合格”等级及以上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指定专业。
(3)考生须按所在省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规定参加所在省高考报名、运动员等级测试等,对不符合所在省招生政策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监督
为保证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将在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组织专项测试和文化课单独考试,拟录取结果须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资格。
六、其它
本实施办法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镇江市学府路 301号江苏大学体育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收件人:刘玲
监督电话:0511-88780012(纪委)
联系电话:0511-88780049、88791281(体育部)、88780048(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