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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09年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9-01-14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admin

     西安交通大学艺术系艺术设计专业培养学生具备基本造型能力、掌握现代艺术设计理论知识、艺术设计方法和计算机辅助设计技能。并注重培养学生灵活运用这些知识和技能,独立完成艺术设计和艺术创新能力。

     艺术系现有教授3名、副教授5名等25名专业教师,同时具有艺术学硕士点,每年招收近20名硕士研究生。

     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实施宽口径、厚基础的培养模式,第一年进行基础通识教育;第二年根据学生的志愿和专业基础的具体情况,学生自愿报名选择,经系批准确定进入不同方向的专业课程学习(设有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油画、雕塑、书法)。其中,书法方向入学专业考试单独进行,不可改选其它专业方向;雕塑和油画方向将强化造型基础训练,实行工作室教学模式。所有方向学制四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符合学士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一部分学习成绩优异的本科学生,将免试保送本系艺术学硕士点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一、招生计划

    1.招生地区:面向全国30个省(市)招生;书法方向仅限陕西、甘肃、山西、山东、河南、湖南、江苏、四川、广东等九省(市)。   

    2.招生人数:75名(其中书法方向15名),文理兼收。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2.有一定的美术设计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非山东、江苏、湖南籍考生需登陆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xjt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西安交通大学2009年艺术设计专业考试报名表》。

    2.资格审查:携带以下材料①报名表;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省级专业统考证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同底片一寸备用照片2张;⑤专业考试报名费200元/人。于考点报名时间在报名处接受资格审查并报名。

友情提示:
(1)考生需要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且需成绩合格。若未参
加省级统考或统考成绩不合格者,均不得报考我校,否则校考成绩一律无效。

(2)已报名考生的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3)除身份证原件和省级统考证原件退还外,其余材料一律不退;

(4)任选一考点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重复考试者,不予录取。

(5)专业合格生源少于4人的省份,分省招生计划公布暂定为0,若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的录取标准,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四、考试安排

     1.专业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1:色彩、素描(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专业课考试科目(书法方向)2:书法临摹、书法创作(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1)考点安排:

考 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地点

咨询电话

湖南

长沙

212-13

214

长沙市经济开发区星沙特立路9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直属考点:长沙师范专科学校)

0731-
2996001

山东

青岛

214-15

216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
(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0532-
85637018

江苏

南京

225-26

227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7

(江苏教育学院)

025-
83758137

陕西

西安

35-6

37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           
(西安交通大学北门内)

029-
82668320


(2)陕西、山东、江苏、湖南籍的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只能参加本省考点的专业校考;艺术设计(书法方向)的考生全部到西安交通大学报名考试,省外不设考点

(3)考生持《2009年西安交通大学艺术设计专业准考证》、身份证、省级专业统考证(三证齐全,缺一不可)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画板(大小不小于4开纸)、颜色、水桶、画笔、小凳等用具、书法所需用具等全部自备;

(4)专业考试成绩将在4月底以前通知考生本人。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将寄发
《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

    2.文化课考试

  参加全国文化课统一高考。凡接到我校签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

五、录取办法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基本要求者,按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2.文化课考试(高考)总成绩的60%与专业考试总成绩的40%两项之和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各省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艺术设计专业单科语文、英语成绩皆不得低于150分制的80分;艺术设计专业(书法方向)单科语文成绩不得低于150分制的90分、英语成绩不得低于150分制的80分;数学成绩100%计入文化课总成绩。 

  3.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若有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

六、入学事项

    1.新生凭《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省级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和《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艺术设计学生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对于特困生,将视其贫困情况给予减免学费及助学贷款,以帮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

    4.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执行,9900元/每年。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西安交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管理。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

    6.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同时,学校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通  信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

邮  政  编  码: 710049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2668320  

艺术设计系电话:(029)82665765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2009年艺术设计专业报名表.doc

标签: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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