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艺术类2009年省外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泉州师范学院2009年艺术类省外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泉州师范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置的省属公办本科院校。
学校所在地泉州是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著名侨乡、国际花园城市,地处海峡西岸的闽南金三角,与厦门市眦邻。
泉州师范学院是一所立足泉州、面向全省、辐射全国,集普通教育、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为一身,融教师职前培养、职后培训为一体,师范教育与非师范教育并举、具有浓郁侨乡特色的新型现代化本科高校。
学校占地1185亩,全日制在校生13000多人,全校教职工1120人,专任教师720人,副高以上人员286人(副高220人,正高66人),取得硕士以上学位402人(其中博士学位64人)。专任教师中4名入选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3名被评为福建省教学名师。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203万元,图书馆藏书119万册,电子图书90万册,建立了计算中心、网络中心,网络覆盖全校每一个教室、办公室和学生宿舍。
学校设有艺术学院、人文学院等12个学院,设置了音乐学、艺术设计、汉语言文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41个全日制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拥有福建省新建本科院校重点学科4个、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福建省新建本科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培育)2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等。
艺术学院简介:
艺术学院现有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1个省级特色专业,1门省级精品课程,设置了音乐学、音乐学(南音方向)、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舞蹈学、美术学、美术学(雕塑方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方向、鞋类造型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艺术教育、动画等6个本科专业和6个方向及泉州民间艺术研究所,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174人,教职工95人,专任教师83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8人,硕士31人,讲师36人。有1人入选“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入选“福建省新世纪高等教育优秀人才计划”、1人被评为“福建省劳动模范”;学院的教学设备在省内同类院校位居前列。
师生的多项作品、成果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其中,艺术学院Classic(鼓点)五人组合挺进第十二届CCTV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赛团体赛总决赛,并在中央电视台的现场直播的决赛中有不俗表现;艺术设计(鞋类造型方向)专业的学生同学参加“海峡两岸大学生运动鞋设计大赛”、 “乔丹杯”中国运动装备设计大赛等屡创佳绩,获得多项金奖、银奖与铜奖。
一、2009年艺术类招生计划(省外)
专业(方向) |
学制(学历) |
人数 |
招生范围 |
专业考试 |
招生指标分配 |
舞蹈学 |
四年(本科) |
30 |
面向福建省、湖南省、山东省招生。 |
山东省、湖南省的考生参加我校在济南、长沙组织的专业考试。 |
山东省10名、湖南省10名 |
音乐学 |
四年(本科) |
40 |
面向省内外招生
|
山东省、湖南省、江西省的考生参加我校在济南、长沙、南昌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
山东省10名 湖南省10名 |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 |
四年(本科) |
20 |
山东省10名 湖南省10名 | ||
美术学 |
四年(本科) |
60 |
山东省15名 湖南省15名 江西省5名 |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
四年(本科) |
30 |
面向省内外招生
|
山东省、湖南省、江西省的考生参加我校在济南、长沙、南昌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
山东省20名 湖南省20名 江西省5名 |
艺术设计(鞋类造型设计方向) |
四年(本科) |
30 |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
四年(本科) |
30 |
注:1、山东省、湖南省、江西省的考生参加由我校独立组织的专业考试。
2、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3、艺术文理科考生兼收。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符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山东省济南市考点(具体地点由当地招办确定);
报名时间:2009年2 月6日、7日;
考试时间:2009年 2月8日、9日
(2)湖南省长沙市考点
音乐类考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2日;
考试时间:2009年2月13日、14日;
美术类考点: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0日、11日;
考试时间:2009年2月12日;
(3)江西省南昌市考点(江西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09年3月9日、10日;
考试时间:2009年3月11日;
注:详细考试安排见报名时所发的准考证
四、专业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要 求 |
音乐学
|
1、演唱、演奏 |
演唱歌曲一首(自选、无伴奏)、演奏乐曲一首(自选、无伴奏) |
2、视唱 |
简谱或五线谱 | |
3、模唱 |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 |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
|
1、演唱、演奏(二选一) |
演唱歌曲一首(自选、无伴奏)或演奏乐曲一首(自选、无伴奏) |
2、视唱 |
简谱或五线谱 | |
3、模唱 |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 |
舞蹈学 |
1、基本功展示; |
|
2、即兴模仿; |
| |
3、舞蹈片断 |
| |
美术学、艺术设计 |
1、素描(头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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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色彩(静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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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原则
1、参加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网站上公布:www.qztc.edu.cn
2、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以上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六、考生报名须知
1、考生必须本人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美术类专业考生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考试用具,考试用纸由考点提供;音乐类专业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泉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艺术学院:0595-22792900(兼传真)
校招生办:0595-22919508(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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