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牡丹江师范学院具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唯一的一所综合性省属师范院校,它坐落在全国著名的旅游城市牡丹江、。2001年10月,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6年1月,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6月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学校现占地面积10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20.4万平方米;有教师教育、生物技术、渤海文化、民俗学、数学、应用化学6个研究所;图书馆藏书100.5万册,另有电子图书63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8,782.20万元。现有教职工1,264人,其中专任教师820人,正、副教授34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332人,具有博士学位29人。
二、系部简介
牡丹江师范学院音乐系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音乐教育、舞蹈、音乐表演人才的培养基地。音乐系现拥有音乐学(教师教育)、音乐学(非师教育)、舞蹈学3个本科专业。有专任教师38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3人、讲师17人。具有博士学位1人,硕士学位8人,在读博士1人,在读硕士3人。2007年,音乐系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全国普通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单位。
牡丹江师范学院美术系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高等艺术教育、教学、科研中心,肩负了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基础美术教育师资和高级艺术设计专门人才培养的双重任务。美术系现有在校生1086名,教师43名,其中正教授3人,副教授4人,讲师13人。美术系拥有一支较强的师资队伍,所有教师均毕业于国内、省内一流院校美术专业。在近几年的科研工作中,美术系教师担任并参与各级科研项目18项,出版各类学术著作15部、发表学术论文57篇,其中国家级论文26篇,省级论文31篇;发表作品85幅,获得国家级奖励42项,省级以上奖励32项,入选国家级展览39项,美术系坚持开放办学,多次与俄罗斯、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艺术教育研究机构进行学术交流,美术系教师的作品不断入选国内外、省内的各级专业展览并获奖。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且符合各省招考办规定要求,立志为祖国建设勤奋学习,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考生均可报名。舞蹈专业身高要求:女1.60米以上,男1.70米以上。
四、招生计划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2009年招生计划 |
单独考试科目及分值 |
学费 | |||||
山东 |
江西 |
湖南 |
河 北 |
安徽 |
河南 | |||||
艺术设计(包括平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码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方向) |
本科 |
四年 |
60 |
50 |
50 |
50 |
40 |
50 |
1、素描(头像默写)100分 2、色彩(静物默写)100分 |
9000元/年 |
绘画 |
本科 |
四年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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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素描(头像默写)100分 2、色彩(静物默写)100分 |
9000元/年 |
音乐学(声乐) |
本科 |
四年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视唱(10分) 2、听音(10分) 3、自选歌曲两首(80分) |
9000元/年 |
音乐学(器乐) |
本科 |
四年 |
20 |
15 |
15 |
15 |
10 |
10 |
1、视唱(10分) 2、听音(10分) 3、自选乐曲两首(招收项目:钢琴、手风琴、二胡、竹笛、琵琶、中阮、长笛、长号、小号、古筝、单簧管、唢呐、柳琴)(80分) |
9000元/年 |
音乐学(电脑音乐制作) |
本科 |
四年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视唱(10分) 2、听音(10分) 3、自选歌曲或乐曲两首(80分) |
9000元/年 |
舞蹈学 |
本科 |
四年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基本功技巧(10分) 2、即兴舞蹈(40分) 3、自选舞蹈(50分) |
9000元/年 |
2、以上来源计划为预计招生数,学校将根据各省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报名、考试时间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江西 |
2009年2月09-10日 |
2009年2月11日 |
江西师范大学 |
湖南 |
2009年2月13-14日 |
2009年2月15日 |
湖南考试院直属考点 |
安徽 |
2009年2月05-06日 |
2009年2月07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山东 |
2009年2月10-11日 |
2009年2月12日 |
潍坊市考点 |
河北 |
2009年2月14-15日 |
2009年2月16、17日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六、成绩查询与专业合格证发放
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的考生,成绩在 2009 年 3月15 日至 3月 20日期间统一公布,考生可通过电话(0453-6511440)或我校招生网站(http://zsjy.mdjnu.cn/ )查询成绩,其它时间不接受电话查询。我院根据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总分按1:4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未合格考生不再寄发考试成绩。
六、录取原则
对持有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其它注意事项
1.考试所需用具、乐器及舞蹈服装自备(钢琴除外)。
2.考生在考试时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及舞弊者,取消录取资格。
4.本简章仅供黑龙江省以外省份的考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