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09年招收俄语(仅限英语考生)、法语(仅限法语考生)、德语(仅限德语考生)专业单独考试学生。
一、推荐方式
1.由我校指定的中学(非黑龙江省),中学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和语种组织择优推荐。我校不受理其它形式的报名。
2.中学应严格按照推荐标准,公平、公正、公开的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我校将对推荐上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不符规定的学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3.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被推荐考生,按通知的时间,由本人持身份证、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2张(必须与推荐表上的照片同底版),于规定时间来我校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学制、招生计划、学费
1.学制:四年制本科;学费:6000元/年。
2.招生计划:俄语(仅限高中学英语考生)专业30名、法语(仅限高中学法语考生)和德语(仅限高中学德语考生)专业各25名。
三、推荐考生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我校指定的中学的在籍2009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学习期间综合成绩优秀,其中语文、外语(英语、法语、德语)成绩应突出;
4.在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外语单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5.文理科不限;
6.身体健康,仪表良好,语言流畅,口齿清晰。
四、推荐时间、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科目
推荐时间:2009年2月9日——2月20日
身份确认时间:2009年3月5日
考试时间:2009年3月6、7日
考试地点:黑龙江大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语文,共150分,试题范围与全国统一高考规定的命题范围相同;
外语,共150分,试题范围与全国统一高考规定的命题范围相同;
面试,共100分,分为口试、语音模仿、人文素养等。
五、录取方式
1.在我校测试的考生,分应试语种分计划按语文、外语及面试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取。
2.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优秀称号或外语单科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拟被录取的考生,需报黑龙江省招考办审核批准,向社会公示以后,方能办理录取手续。
5.正式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随参加高考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同时寄出。
六、其它规定
1.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宁缺毋滥。
2.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到其它专业学习。
3.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大学。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招生工作处)
咨询电话:0451—86608661 邮政编码:150080
招生信息网址:zsb.hlju.edu.cn E-mail:zsb@hl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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