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快速导航 投稿说明 学历验证 志愿填报
当前位置:首页 > 高校招生 > 招生简章 > 艺术类简章

2009年西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9-02-05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西北大学雄踞古都西安,领略秦汉雄风,弘扬盛唐文明,学科门类齐全,基础与应用并重,为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l国家“一省一校”计划重点支持建设院校。学校创建于1902年,现有25个院系、71个本科专业,8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52个硕士点,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校学生24000余人,其中研究生6000余人,外国留学生700余人。

一、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及相关部门,培养具备中国播音学、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及美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从事广播电视普通话新闻播音主持及新闻报道、专题播音主持、各类节目主持、体育评论解说、影视配音、演播,广播电视编导、记者以及播音主持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复合型新闻传播专门人才。

    西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托百年综合院校的大背景,通过特色培养,强化其专业特长,培养德才兼备,声形俱佳,一专多能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层次

招生计划

招生范围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文)艺(理)

四年

本科

50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三、报考条件

    符合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身体健康,无发音器官疾病,无色盲,无夜盲等症;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58米。

四、专业课考试

    1、所有报考西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并于4月30日前在西北大学网站“本科招生”栏目中查询专业课成绩,依据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的考试结果填报高考志愿,学校不再另行发放专业课测试合格通知单。`我校专业课考试安排如下:

专 业

 

招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及考试地点

地址

播音与主持

艺术

艺(文)

艺(理)

225-26

2月28日-3月2日

西北大学

老校区

西安市太白北路

229

考试科目  1、初试:朗读指定作品;自备朗诵或才艺展示。

2、复试:即兴评述或主持小栏目;笔试:专业常识及短片评述


    2、考生所在省份有播音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在通过省统考的情况下,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3、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招办发放的《2009年专业课考试报考证》、考生所在省份有播音专业统考者还须出示《专业课统考合格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4张(黑白彩色均可),证件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我校只接受考生面报,不接受函报和代报。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成绩合格,并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考试成绩和相关科目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处理。   

七、高职专科 

    考生所在省无播音类专业课统考的考生,专业课考试与我校本科相同;有播音类专业课统考的考生,专业课成绩以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为准。欢迎考生兼报我校专科播音专业。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层次

招生计划

招生范围

主持与播音

艺(文)

艺(理)

三年

专科

100

陕西等省,具体招生省份及招生计

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镇学府大道1号                

邮政编码:710127

联系电话:(029)88302211(本科) 88302744(专科) 

电子信箱:zsb@nwu.edu.cn

查分网址:Http://www.nwu.edu.cn    “本科招生”、“高职招生”栏目

 


 

 

标签:招生
免责声明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最新高考政策解读
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历年高考试题及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