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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2009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9-02-05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一、专业简介

文学院

  文学院已有50 年办学历史,拥有一大批学养深厚、成绩骄人的专家学者,如书法理论家李正峰、文学评论家王仲生等。全国王维诗歌研究会,西安文学研究会,西安影视评论学会等学术机构都设在该院。2003年文学院开始与中国艺术研究院合招电影专业研究生班,2005年开始承担韩国威德大学大三、大四学生的汉语教学任务。该院培养出大批如著名的摄影艺术家柏雨果、西北政法大学博导王干才、西安交通大学博导张再林、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百家讲坛”学者康震等优秀毕业生。2006年该院学生创作的话剧《天方夜谭》获中国大学生戏剧节优秀奖,2007年该院学生创作的话剧《女大学生寝室》入选国家教育部,中国文联与上海市政府举办的首届校园戏剧节剧目。2008年文学院05级学生周迅(周暮寒)创作的DV作品《信笺》获得由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主办的2008全国校园影像交流节暨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三等奖。
 
戏剧影视文学(四年制本科):30 名  
 
  学费:9000元/年  艺术文科类、艺术理科类兼招

  本专业施行“平台+模块”的人才培养方案。旨在培养有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知识,能够从事戏剧影视作品的创作、策划、表演、导演拍摄、制作、录音、剪辑、合成及戏剧影视理论研究、评论、教学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开设的主要课程有:中外影视史、戏剧概论、影视作品读解、影视剧创作、影视表演、影视导演、视听语言、影视拍摄与制作、影视美学、影视策划与营销和播音与主持等30余门课程。

1 摄影摄像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电影摄影、电视摄像( 特别是数字摄影 )的理论基础和操作能力,具备较强的创作能力和动手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可以在电影制片厂、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国家机关、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等从事图片摄影、专题片、新闻纪录片、故事片、电视剧等影视摄影工作和在高等院校从事摄影艺术教学及理论研究工作。

  主要课程:世界电影史、中国电影史、电影电视摄影艺术、数字摄影、摄影美学、摄影构图、摄影色彩学、影视剪辑等。

2 影视编导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戏剧影视文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影视编剧和导演专业的基本知识和专业素养的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可以在电影制片厂、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剧院(团)、国家机关、宣传部门、新闻媒体、文教事业单位等从事影视文学创作、编导和理论研究工作以及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主要课程:世界电影史、中国电影史、世界文学史、中国文学史、艺术概论、戏剧概论、导演艺术基础、表演艺术基础、名片观摩与赏析、创作与编剧等。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09年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热爱艺术事业,具有一定表演、影视基础。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两年的学生。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参加高考因作弊而被取消报考入学资格者。
 
三、报考办法及报名手续、考试时间、地点及范围

1、我院不接受函报和代报。

2、本专业只设西安文理学院考点、接受陕西籍考生报考;其他省份我院承认各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考生请参照2009年我院经教育部批准下达至当地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报考。

3、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考该专业的陕西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陕西省考生于2009.3.9-15日登陆西安文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xawl.org进入“西安文理学院2009年艺术类招生陕西考点专业课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09.3.17—18日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2009年高考文化课准考证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并拍照
(现场确认地点:西安文理学院校本部  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注:仅进行网上报名,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被视为未完成报名手续,不能参加考试。本考点只限陕西省考生参加报名、考试。

4、考试时间地点:2009.3.20—23地点:西安文理学院校本部  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5、考生报名考试费执行属地收费标准。
 
四、考试内容

  初试:特长展示(满分100分)时间3—5分钟,可进行朗诵、声乐、舞蹈、即兴小品、单口相声等特长展示(道具、器材自备)

  复试:笔试(满分200分)时间180分钟

  内容:电影短片观摩及影评、专业综合常识考试、命题小品写作等。
 
五、录取原则

1、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后(且语文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者优先录取

3、新生入学第一年实行试读制,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违反考试纪律者,身体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4、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5、所有学生需向学校交纳学杂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专业考试的成绩查询和专业合格证发放

     考生可在2009年4月初通过访问我校招生网站http://zsb.xawl.org 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凡专业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于2009年4月10日前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在当地参加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联系方式: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邮政编码:710065

咨询电话: 029—88279689 88221619 88221907         

传    真:029—88258519

网    址: http://www.xawl.org               

电子邮箱:xawlxyzb@sina.com

注:1。本简章学费为2008年标准

    2.具体招生计划以2009年教育部审批下达计划为准

    3.本简章由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标签: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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