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层次 | 招生专业 | 报名地点 | 报名时间(2009年) | 考试时间 (2009年) |
山西 | 本科 | 艺术设计 | 太原师范学院 | 2月24日 | 2月26日 |
内蒙 | 本科 | 艺术设计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1月17日 | 1月19日 |
浙江 | 本科 | 艺术设计 | 参加省统考 | 随该省安排 | 随该省安排 |
福建 | 专科 | 参加省统考 | 随该省安排 | 随该省安排 | |
湖北 | 专科 | 参加省统考 | 随该省安排 | 随该省安排 | |
河南 | 本、专科 | 所有专业 | 参加省统考 | 随该省安排 | 随该省安排 |
备注: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若生源省、市(区)级招办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照我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
2、报名注意事项:
①考生本人须持《XX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我院不接受函报、代报。
②考生须提供近期2寸同底片正面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和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复印件各1张。
③报名费按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规定的并经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④认真填写洛阳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保证各项信息的准确无误;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
3、校考内容及评分办法:
总分100分,包括①色彩(命题静物默写,满分值50分);②素描(命题头像默写,满分值50分)。专业试卷由评卷教师组集体阅评。
五、成绩公布及合格证寄发
专业课考试成绩将在3月底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并将合格证书在3月底前寄送考生本人,合格证发放数量为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
六、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若生源所在省(市)区级招办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方能按照我院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具体录取规则为: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均上线的前提下,按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40%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七、其它事项:
1、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如发现在招生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专业考试需用画具(含画架)、文具等均由考生自备。
联系地址: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71023
电话:(0379)65928777 65928067 传真:(0379)65928877
网址:http://www.lit.edu.cn E-mail:zhaosheng@lit.edu.cn
本简章内容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