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2004年被吉林省政府确定为重点大学,2006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
北华大学组建以来,传承原四校半个世纪办学积淀的底蕴,萃取高等教育改革成果的精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内涵建设,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大幅提高,实现了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学校现分三个校区办学,占地面积126.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1.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9亿元,馆藏图书256.3万册。学校拥有27个学院(部、中心),63个本科专业,涵盖10个学科门类;38个硕士学位点,涵盖9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2.3万人,其中本科生1.9万人,硕士研究生800人,留学生400人。专任教师队伍1559人,其中高级职称751人。博士、硕士生导师150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先后与美国、英国、日本、韩国、俄罗斯、阿联酋、马来西亚等国家的28所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长期交流合作关系。
北华大学是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学校、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改革示范校、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现有国家特色专业6个,省特色专业9个;国家精品课1门,省精品课13门,省优秀课68门;2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重点建设的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示范基地。在近三届教学成果评奖中,获国家教学成果奖2项,省教学成果奖40项。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现有 1个国家重点学科,6 个省重点学科,1个省重点实验室,1 个省文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创新基地,1个省博士后科研创新基地。近三年,学校承担国家“863”、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87项,获省级以上科研奖励56项,在服务区域、行业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北华大学艺术类专业秉承悠久的办学传统,着力改善教学条件,完善教学设施,选配优良的师资队伍,特别是依托雄厚的综合性学科专业背景,保障和提高了多学科的艺术教育实力,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坚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以教育教学质量为生命线,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并重,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的优秀艺术人才,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学校艺术类生源和就业质量不断提高,招生一志愿率达100%,近五年一次性平均就业率达90%以上。
北华大学现有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师范类)、美术学(师范类)、艺术设计、雕塑、绘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7个艺术类本科专业,2009年面向吉林、内蒙古、黑龙江、辽宁、山东、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山西等10个省份招生,诚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艺术类招生专业介绍
1.音乐学(师范类)
音乐学专业隶属北华大学音乐学院。该专业以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中等以上学校音乐教学、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为目标。设有声乐、钢琴、理论作曲、音乐学等4个专业方向,以声乐、和声、复调、合唱、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钢琴及钢琴即兴伴奏等为主干课程。
该专业是校重点建设学科。有教授2人,国内外客座教授3人,副教授15人,硕士及在读硕士21人,校学科带头人1人。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20余部,发表国家、省级论文100余篇,省、校级科研教研立项20余项,多名教师曾在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比赛及香港“舒曼”国际钢琴比赛、“贝利尼”国际声乐比赛中获奖。该专业有优美典雅的教学环境和先进的教学设施,有能容纳500余人的现代化音乐厅1座,世界一流的“斯坦威”钢琴(价值136万元)1架,教师、学生琴房110余间,设有电脑音乐制作室、音乐视听室、资料室等,并与俄罗斯远东国立音乐学院等国外高校开展国际合作交流。
该专业注重师范特色,突出实践环节,强化一专多能,着力构建理论课、专业课、实践课相互贯穿的教学模式。学生获“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一等奖3项、中央电视台“挑战主持人”大赛一等奖1项,学生合唱团、民乐团、管弦乐团多次在全国、省级大型比赛中获奖。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在90%以上。
2.舞蹈学(师范类)
舞蹈学专业隶属北华大学音乐学院。该专业以培养具有较完整的舞蹈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良好的专业素质,系统掌握舞蹈专业技能,能够从事舞蹈教学与研究、舞蹈文化事业管理及对外舞蹈文化交流等工作的高素质艺术人才为目标。以基本功训练、中国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舞蹈技法、舞蹈概论等为主干课程。
该专业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和环境,设有独立的舞蹈专业教室,拥有教学水平高、表演能力强的师资队伍,教师表演的作品及论文多次获省级以上奖励。该专业依托音乐学院整体的办学优势和丰富的实践基础,着力构建理论、实践、表演相结合的教学体系,注重学生艺术素养、基本技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多次在省内外大型比赛、演出中获奖,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3.美术学(师范类)
美术学专业隶属北华大学美术学院。该专业以培养掌握美术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中等以上学校美术教学、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为目标。设有油画、国画、雕塑和工艺等四个专业方向,以素描、色彩、国画、油画、艺术设计、雕塑人物、创作、美术史论等为主干课程。
该专业是校重点建设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教授4人,副教授5人,硕士生导师3人,省中青年突出贡献教师1人,硕士10人,校重点建设学科带头人1人。发表国家级论文50余篇、省级论文60余篇,获国家级奖项20项。建有省内高校最大的美术馆(800平方米),设有独立的专业教室和陶艺、裱画实践室。并与俄罗斯远东国立人文大学艺术学院建立国际合作,互派教师、留学生进修和学术交流。
该专业着力构建理论课、专业课、实践课相互贯穿的立体化教学体系,注重学生艺术素养、基本技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教学效果突出。近年来,学生在各类美术大赛中获国家级奖项85项,省级奖项110余项。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在90%以上。
4.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专业隶属北华大学美术学院。该专业以培养掌握艺术设计与创作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艺术设计、教育、生产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艺术人才为目标。设有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等3个专业方向,以家居设计、公用空间设计、园林规划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CI设计、装饰雕塑设计、装饰壁画设计等为主干课程。
该专业教学设备齐全,有专业设备220台(件),总值460万元。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5人,在读博士1人,硕士6人,发表国家级、省级论文60余篇,出版专著5部,获省级以上奖项20余项。该专业坚持教与学相结合、设计理论与设计实践相结合、基地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课堂作业训练与参赛创作相结合,形成了厚基础、宽口径、强化一专多能的特色教学体系。
近年来,该专业学生在全国各类设计大赛中获奖近百人次,发表论文近200篇。其中于强是第九届亚太室内设计大奖赛中国内地唯一获奖的设计师,姜峰两次获全国广告设计大赛三等奖。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0%以上。
5.雕 塑
雕塑专业隶属北华大学美术学院。该专业以培养具有较高艺术修养和较强专业创作技能,能够从事室内外空间环境设计、风景园林与雕塑规划、公共雕塑项目策划、雕塑方案设计及现代雕塑创作的专门艺术人才为目标,以人体素描、人体泥塑、人体浮雕、硬质材料、陶艺材料、风景园林与雕塑规划设计、公共空间雕塑规划设计、工艺雕塑规划设计、中外雕塑史、计算机辅助设计等为主干课程。
该专业有完善的教学设施和一流的教学设备,现有教授1人,副教授3人,校学科带头人1人。近年来发表省级以上作品、论文50余篇(件),其中获奖20余篇(件),并获国家工程规划设计项目金奖1项。承担旅游区风景园林和雕塑规划设计工程4项,工程总造价5000余万元。
该专业所培养学生均具有较强的雕塑艺术规划、设计、创作能力,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5%以上。毕业生刘竞泽、吴昊等先后创建了自己的环艺雕塑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张宏伟、候光宇等的雕塑创作入选省美术展和长春国际雕塑大赛,赢得各界好评。
6.绘 画
绘画专业隶属北华大学美术学院。该专业培养具备绘画与创作方面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艺术创作、艺术鉴赏、艺术批评、艺术教育、艺术生产及文化宣传、管理等单位从事艺术研究、创作、教学、生产管理等方面工作并能进行独立艺术活动的高素质专门人才。该专业主要从国画和油画两个专业方向学习绘画(艺术造型)基本理论和造型方法,力求学生在艺术思维、艺术理念、艺术修养、造型能力、创作能力等方面受到科学化、系统化的培养,使之具备艺术创新、理论研究、艺术教学及艺术生产、艺术实践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以素描、色彩、传统技法与材料、油画风景、现代技法与材料、写意人物、山水写生、花鸟写生、国画小品、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等为主干课程。
该专业现有教授3人,副教授3人,讲师2人,硕士生导师1人,校重点建设学科带头人1人。发表国家级论文30余篇、省级论文50余篇,参加全国美展60多次,其中获奖20余项。该专业教学设施齐全,有专业实践室8个,配有专业画架、画案、画桌100余套。
该专业立足于培养高级专门绘画人才,专业性强,在专业课程设置上突出专业创作的培养和训练。学生入学第一年主修专业基础课,第二年根据专业兴趣,自主选择专业方向(国画、油画),进行专业课程修读。多年来该专业毕业生一直保持较高的就业率。
7.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隶属北华大学文学院。该专业以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和能力,能从事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应用型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以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播音主持、电视播音主持、文艺作品演播、播音学概论、新闻学概论、新闻采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为主干课程。
该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5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6人。承担省高校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7项,发表论文数十篇。拥有设备先进的演播教室、录播教室和形体训练教室,并已建成省内外稳定的实习实践基地。
经过多年发展建设,该专业已成为省内知名、国内部分地区有一定影响的播音主持艺术人才培养基地。毕业生以“实践能力强、文化底蕴厚”受到用人单位肯定和社会好评。许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被吉林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聘为节目主持人;6人获全国电视主持新星大赛吉林赛区大学组一等奖;2人获“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选拔赛”吉林赛区最具才智奖,2人进入前10佳;1人获2005年中国吉林雾凇冰雪节形象大使比赛优秀奖和形象大使奖;1人进入“吉林市娱乐新主播电视选拔赛”前三名并获“最佳才艺表现奖”。
二、招生计划
省份专业 |
吉林 |
内蒙 |
黑龙江 |
辽宁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河北 |
湖北 |
山西 |
合计 |
音乐学 |
42 |
4 |
|
2(文) |
40 |
15 |
10 |
5 |
|
2(文) |
120 |
舞蹈学 |
8 |
2 |
|
2 |
8 |
5 |
5 |
|
|
|
30 |
美术学 |
30 |
5 |
2(文) |
2(文) |
17 |
15 |
2 |
5 |
2(文) |
|
80 |
艺术设计 |
25 |
5 |
2(文) |
2(文) |
29 |
15 |
5 |
5 |
2(文) |
|
90 |
雕塑 |
10 |
2 |
2(文) |
2(文) |
6 |
2 |
2 |
2 |
2(文) |
|
30 |
绘画 |
15 |
2 |
2(文) |
2(文) |
8 |
5 |
2 |
2 |
2(文) |
|
40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3 |
2 |
5 |
5 |
10 |
5 |
5 |
5 |
|
|
60 |
合计 |
153 |
22 |
13 |
17 |
118 |
62 |
31 |
24 |
8 |
2 |
450 |
2.表中标注“(文)”的计划,为只招艺术文科考生,其余均为文理兼招。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师范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师范类)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舞蹈专业培养条件。
四、专业课考试
(一)考试报名
参加我校单独组织2009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须持本省《200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我校在各省指定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特别提请考生注意:
1.各省有相关艺术类专业课统一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我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2.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只录取省统考合格且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不承认其他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成绩。我校未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只录取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考生。
3.我校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任一专业。
省 份 |
考 试 专 业 |
报 名 时 间(2009年) |
考 试 时 间 (2009年) |
报名考试地点 |
吉 林 |
音乐学 舞蹈学 |
1月5日 |
1月6-8日 |
北华大学东校区(吉林省吉林市) |
内蒙古 |
美术类 |
1月10-11日 |
1月12日 |
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通辽市) |
黑龙江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月3-4日 |
2月5-6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辽 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月15-16日 |
1月17-18日 |
辽宁大学(辽宁省沈阳市) |
河 南 |
美术类 音乐学 舞蹈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月2-3日 |
2月4-5日 |
郑州大学(河南省郑州市) |
山 东 |
美术类 音乐学 舞蹈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月4-5日 |
2月6-7日 |
山东省潍坊市 |
湖 南 |
美术类 音乐学 舞蹈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月8-9日 |
2月10-11日 |
长沙师范专科学校(音乐学、舞蹈学、美术类)湖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湖南省长沙市) |
河 北 |
美术类 音乐学 |
3月14日-15日 |
3月17日(美术类)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石家庄市) |
(二)考试科目
1. 美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
①素描静物(默写,限用黑铅笔或炭笔)(满分150分)
②色彩静物(默写,水彩、水粉不限)(满分150分)
2. 音乐学(师范类):
①声乐(满分100分)
②器乐(钢琴、手风琴、乐队乐器任选其一,满分100分) ③视唱练耳、乐理(含口试与笔试,满分100分)
要求:声乐须准备2首歌曲(中外不限),器乐须准备1首练习曲和1首乐曲。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3.舞蹈学(师范类):
①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满分100分)
②自选舞蹈表演(限3分钟之内,配乐自备,满分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满分100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
①自备稿件朗诵(限现代散文,时间在3分钟以内,满分15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③即兴主持(现场抽题,满分200分)
④即兴话题问答(满分100分)
(三)合格考生确定原则
我校在同省份同一专业课考试科目内,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名,依据招生计划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线上考生即为专业课考试合格。合格考生最多为招生计划的4倍。
(四)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2009年3月底前,学校为我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发放《北华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所有考生均可登陆查询考试成绩。
五、录取原则
1. 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在已投档的合格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已投档的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排名前3名者,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标准。 舞蹈学专业如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可在专业成绩标准不变的情况下,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标准。
六、学费标准
根据吉教计字[2000]68号文件精神,2009年我校艺术类本科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5900元/学年,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6800元/学年。如有调整,按吉林省教育厅和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实行。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华山路3999号
邮 编:132013
招办电话:0432-4608596 4608592(传真)
美术学院:0432-4608185
音乐学院:0432-4608258
文 学 院:0432-4602778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