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经考生申报、考核和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以下考生取得南京理工大学2009年保送生、自主招生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对于此次获得南京理工大学2009年保送生资格、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进行公示,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www.chsi.com.cn)上公示的结果为准。
自主招生、保送生测试合格名单公示如下:
(为保证考生能够正常录取,请考生认真校对个人信息,如有误,请于3月20日前联系招生办公室给予更正,否则责任自负。)
自主招生:(点击相应类别进入)
1、学习优秀类 理科 文科
2、奥赛获奖类
3、英语特长生
4、美术特长生
5、其他特长生
保送生:(点击相应类别进入)
获奖类保送生
外国语学校保送生
相关说明
1、各类资格线:
Ø 学习优秀类理科:279分 文科:285分
Ø 奥赛获奖类:275分
Ø 英语特长生:235分
Ø 美术特长生:237分
Ø 其他特长生:275分
Ø 获奖类保送生:275分
2、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
3、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
江苏生源考生:
3月1日——3月20日,登录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打印《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一式三份)和《南京理工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诚信承诺书》(一份),签字后于3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寄送至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进行审批,并于5月1日后反馈给考生志愿表一份。
备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本一批次前,专设一个自主选拔录取批次。考生只能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填报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否则志愿表无效。对于已经填报自主批次的考生先于本一批次投档,如未达到我校录取要求,并不影响考生本一及以下批次的录取。
非江苏生源考生:
考生需要在本科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在填完志愿24小时内将志愿表传真至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未单独设立自主招生批次,我校只能对未投档到其他高校的学生按自主政策实施录取。
4、取得“保送生”资格的考生
通过我校保送生测试的考生,需取得教育部保送资格,并经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我校按教育部规定给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邮寄地址:南京市孝陵卫 200号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0094
联系电话: 025-84315260 025-84315761 传真:025-84432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