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音乐招生简章》规定,我校按考生专业成绩总分高低排序。
音乐学按各省招生计划1:3发放专业合格证;音乐表演(舞蹈、声乐和钢琴)按招生计划1:3发放专业合格证;音乐表演(器乐)按器乐种类,根据招生计划1:2发放专业合格证。
合格考生专业具体排名情况将在考生专业合格证(成绩单)上注明,请考生自行查看(专业不合格考生不另行邮寄成绩单,我校将于近期邮寄上线考生专业合格证)。
入围划线具体如下:
1、音乐学专业(不细分方向)
考生省份 入围合格分数线
湖南 81
湖北 78
河南 78
河北 77
山东 77
江西 77
安徽 77
广西 77
广东 77
海南 77
四川 联考
重庆 联考
2、音乐表演专业(声乐、钢琴和舞蹈)
专业方向 入围合格分数线
声乐表演 82
钢琴表演 82
舞蹈 69
3、音乐表演专业(器乐)
器乐种类 入围合格分数线
琵琶 84
古筝 83
二胡 83
小提琴 82
单簧管 82
手风琴 81
长笛 80
长号 80
扬琴 80
圆号 80
大贝司 80
大管 80
大号 80
大提琴 80
低音提琴 80
双簧管 80
竹笛 79
小号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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