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快速导航 投稿说明 学历验证 高考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 > 高校招生 > 招生简章 > 综合简章

西安美术学院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摘要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9-04-19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办学类型:公办

  部标代码:10729

  招生专业名称、层次:

  本科:美术类: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工业设计

     音乐类:音乐学

     非美术类: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美术学(美术史论)

  专科:美术类:艺术设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入校后需转成英语或日语

  录取规则:

  1、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

  a、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中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b、录取原则:(我院2009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史论专业:文化课占70%,专业课占3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70)+(专业总分÷200×30)
  (2)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按形体测试成绩为主。
  (3)其它专业: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4)音乐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相关科目的要求:

  a、雕塑专业须参加泥塑专业考试
  b、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须参加形体测试考试
  c、音乐学专业只招收艺术文类考生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1、本科:绘画类、艺术设计类专业15000元/学年;美术教育、音乐学专业13000元/学年;摄影

  专业9000元/学年;美术史论专业7000元/学年。

  2、专科(高职):9000元/学年

  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美术学院

  证书种类:学士学位

  咨询联系方式:

  院校地址: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邮编:710065

  联系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传真:029-88221716

  网址:http://www.xafa.com.cn

标签:招生
免责声明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最新高考政策解读
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历年高考试题及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