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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榆林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9-04-21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一、学校简介

  榆林学院(代码:11395) 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榆林市,是一所陕西省直属综合性公办本科院校,学院现设有14个院系,33个本科专业,18个专科专业。2009年我校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录取本、专科生共3145名。

  二、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相关科目要求:高考总分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中有一科低于60分的考生,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予录取。

  4、外语语种: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优惠政策:对有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6、录取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如果录取仍未满额,则征集志愿录取。

  7、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级差要求:无

  8、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专业安排。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后在未满额专业中按专业志愿进行安排专业。

  9、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并由其他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10、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者,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学费标准

  本科:文史类3500元/人·年;理工、外语、体育类4500元/人·年;艺术类7000元/人·年。

  (高职)专科:文史类5000元/人·年;理工、外语类5500元/人·年。

  四、奖、贷、助、补、免: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陕西省贫困助学金、何崇鋈教育基金、榆林学院资助、榆林市慈善协会资助、榆林市民政局资助等。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以榆林学院名义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录取批次:提前批次、二批本科、高职

  学校地址:榆林市西沙文化路北段 邮政编码:719000

  联系电话:0912—3893616、3895477 传真:0912—3896393

  学校网址:http://www.ylc.net.cn联系人:尚爱军 姚学慧 张烨

标签: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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