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快速导航 投稿说明 学历验证 高考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 > 高校招生 > 招生简章 > 综合简章

2009年首都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9-04-21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学校全称:首都体育学院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

  网址:http://www.cipe.net.cn联系电话:010-82090776 邮政编码:100088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我院属普通高等院校,二类本科层次,全日制在校学习。我院为在京提前录取院校,北京市考生报考我院的志愿全部填写在提前录取批次。外省(市)统招考生填报我院志愿按本省(市)二类本科批次填写。

  二、招生计划:2009年首都体育学院计划按照八个专业招收630名学生。其中包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六个专业和单独招生的两个专业。

  三、录取规则:

  1.新闻学专业(体育新闻方向,授予文学学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管理方向,授予管理学学位)、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体育保健康复方向,授予理学学位)的考生都不需参加体育测试,统考文化分数需达到本省(市)二类本科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不能完成录取计划的情况下,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和投档分数择优录取,直至完成录取计划。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分数高的考生。考生健康状况需符合高考体检标准。

  2.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休闲体育专业(三个专业均授予教育学学位)的考生需要参加体育考试。在北京市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划定我院调档分数线,按照体育成绩、文化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3.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两个专业均授予教育学学位)的报名条件须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同等学历,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考生需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的文化考试和体育考试,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各专项录取计划、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及文、体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执行。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休闲体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除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文件规定的情况外,我院对以上五个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如下要求:

  色盲、色弱者,有生理缺陷、面部畸形、斜视、严重口吃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情形之一者,肢体残疾者各专业均不予录取。

  五、我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六、我院学费标准为4200元/学年,住宿费750元—1200元/学年,体育教育专业免收学费。在校生根据学习成绩和个人综合测评,有30%以上的学生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还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困学生给予资助。 七、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休闲体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新生第一学年在我院凤凰岭校区学习。

标签:资讯
免责声明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最新高考政策解读
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历年高考试题及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