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非统一考试考生单独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非统一考试考生单独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在粤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非统一考试的考生类型,包括保送生(含外国语学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免试生、高水平运动员单考、非通用语种单招、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考生、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二、在粤招生的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各类非统一考试的考生,必须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5]13号)及有关文件要求具备相应的招生资格,并严格按照本校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认真做好考生录取资格的审查工作,不得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
三、各有关高校须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经考试合格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在“阳光平台”公示。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公示所有在粤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非统一考试的拟录考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经审核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期间,高校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录取系统”,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增补实际录取数的招生计划,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到本人的录取结果。
四、2009年在粤招收非统一考试考生的各普通高等学校,应统一使用我省自行开发的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中的单考单招录取功能进行各类考生的录取工作。
1、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的登陆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gklqyxS2009,首次登陆要下载院校客户端程序。录取工作中,应在本地机执行客户端程序进行系统登陆。登陆的用户名为院校国标码,密码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发放。未获得密码的院校可发加盖公章的公函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技术部联系,传真号:020-38747622。各招生院校要妥善保管好网上录取系统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指定专人负责,一旦遗失或泄漏应立即告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的使用说明在相关网页下载。
2、4月26日后,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开放普通高考录取系统,陆续将“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通过后下载的数据导入广东普通高考录取系统,院校可自行登陆系统打印录取名册。有高水平运动员单考、非通用语种单招、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考生、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招生类型的院校必须自行登录系统录入拟录考生的10位考生号、录取专业、单考成绩等,经省招办审核同意后方能打印录取名册和考生审核表。
五、系统使用流程:
(1)院校在网上登陆后选择“档案管理”下的“单考单招管理”,选择相应的考生类型。
(2)组织单独考试的院校,可先点击“考试科目管理”定义组织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名称。
(3)逐个录入拟录考生的考生号,校验考生是否在库,录入拟录取的专业、报考资格或录入单独考试的各科目考试成绩,并提交给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等待审核。
(4)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依据有关的公示材料对院校提交的拟录考生名单进行审核。
(5)审核结束后,院校须在网上自行打印已录取的考生审批表和录取名册各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广东省招生办公室。
(6)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终审完毕后,将加盖公章的录取名册寄回各有关招生院校。
六、为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的严肃性,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每一名录取的非统一考试考生只能被一所高校录取。已被一所高校录取,则另一所高校不得再进行录取。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单考单招院校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七、各招生院校的各类考生录取时间为4月26日-6月4日。具体安排见附表。
八、凡有实行单考的招生院校,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本校单考的录取原则、最低录取分数线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由于时间紧迫,请各有关院校先将本校录取原则、录取分数线先传真到广东省招生办公室(020-38627837),原件用特快专递寄送,以确保按时完成录取、信息备案以及送审工作。
九、非统一考试考生的信息管理按照《关于规范2007年非统一考试招生及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07]25号)执行。
十、有关录取考生信息确认工作按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的有关通知执行。
十一、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邮编:510631。录取审核业务部门电话:020-38627832,传真:020-38627837;技术支持部门电话:020-38627917。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九年四月二日
附表: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收非统一考试考生单独录取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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