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共建。列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校、国家53所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校、76所自主选拔招生高校、国家级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由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于2000年合并组建而成。
为了提高我校竞技体育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2010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足球、田径、乒乓球、排球
二、报考要求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高级中等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同等学力,近三年获得国家一级以上(含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高考报名。
三、报名
1. 网上报名:2009年11月25日~12月20日,考生登录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经我办审核通过后打印网上报名表,逾期关闭网上报名。
2. 下载申请表:下载《长安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申请表》,按要求认真填写,A4纸打印。
3.邮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请特快专递邮寄或直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邮封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字样。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做好备份。报名材料邮寄时间截止2009年12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报名材料包括:
①下载填写《长安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运动会秩序册复印件;
⑥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粘贴在报名申请表上,另一张背面注明姓名;
⑦高考报名证明材料。
注:以上顺序装订。原件由考生现场确认和参加测试时随身携带以备审核,请勿代转和邮递。考生报名资料不全不予确认。
4.现场确认:考生须在2010年1月7日8:30,持网上报名系统生成《长安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网上报名表》,带齐各类证书原件来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审核。合格者领取准考证。
四、专业测试及文化课考试
1.考生携带身份证、运动员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三证缺一不可。
2.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3.专业测试及文化课考试时间
内容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考生资格审查 | 2010年1月7日 | 8:30 | 校本部北院教学区 |
体育专项测试 | 2010年1月7日 | 10:00 | 校本部北院教学区 |
文化课考试 | 2010年1月7日 | 现场通知 | 校本部北院教学区 |
4.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课考试均在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进行。校外不设考点。
5.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选拔,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对考生测试实况进行现场录像。
6.我校将对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和寄送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和调查。填表内容不实或提供证件不符的取消测试和录取资格。
7.测试结果请关注招办网站最新公告。
五、录取
1.专业测试合格者名单报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未获得合格证(含省级招办组织统一测试合格证)和未进行公示的,不予录取。
2.一级(含一级以上)运动员在通过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课考试,取得合格证的,由我校择优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审定录取。
3.符合我校录取条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须在2010年6月25日前传真或快递高考志愿表和高考准考证复印件(注明高水平运动员、联系电话),以确认录取资格。未联系者,按放弃资格处理,我校不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4.考生应密切关注生源地招办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政策。生源地省招办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合格。
5.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六、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
联系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传真:029-82334099
长安大学体育部(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
联系电话(传真):029-82334760 联系人:郭老师
2.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4
3.网址:长安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chd.edu.cn。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前须准备好考生数码证件照片(小于40K)。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预订。
3.定期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和招生网相关信息。
4.现场确认时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