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保送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有关规定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理科高中毕业生。
2、十七所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均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程序、选拔录取原则
报名一律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时间自2009年11月20日24时起,至12月20日24时止。
1、考生登录“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zsb.seu.edu.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页 “报名流程”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2、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用A4纸打印出申请人用表和中学用表,交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签名、加盖中学公章后于2009年12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送至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考生获奖证书复印件、原始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中学教务处章)、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个人陈述等材料请一并寄送。
3、东南大学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09年12月25日前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上公布,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4、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12月30日前电汇报名测试费人民币80元。
5、东南大学对初审通过且确认已电汇报名测试费的考生进行测试。
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决赛获奖类保送考生)
数学、英语、面试(十七所外国语中学语言类保送理科考生)
语文、英语、面试(十七所外国语中学语言类保送文科考生)
面试语言为英语
测试时间:2010年1月16日。
测试地点:南京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6、东南大学综合考虑考生测试成绩及学生专业志愿,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保送生人选和拟录取专业。
7、东南大学将确定的保送生拟录取名单通报给考生所在中学(由中学通知考生),并在教育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考生也可登录“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查询结果。
8、被东南大学确认的保送生,需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但不需要参加高考。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三、本简章授权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025)52090271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