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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华北电力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9-12-09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华北电力大学创建于1958年,原名北京电力学院,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由国家电网公司等七家特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组成的校理事会共同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在北京和保定两地办学。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需要,2010年我校继续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保送生,择优选拔具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或综合素质高的创新型人才。为严格保送生招生管理,保证保送生招生质量,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保送生的报名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规定中所列条件,并按照我校规定的招收程序提交有关材料、且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收程序

  1. 学生本人申请并经所在中学推荐。本次保送生招生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分别通过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goto.ncepu.edu.cn/)或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202.206.208.40/zs)“保送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网报系统打印报名表(其它格式无效)。

  2.网上报名后,申请者将申报材料以A4纸标准装订成册,按照报考地点用邮政“特快专递”分别寄至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或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招生办公室(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请在备注栏注明“保送生报名材料”。

  3.材料寄送截止日期:2009年12月10日(以接收地邮戳为准)。

  4.具体需邮寄材料包括:

  (1)《华北电力大学2010年保送生报名表》。需有报名人手写签名,并由报名人所在高中审核相关内容,由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考生个人陈述》。应尽可能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兴趣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字数在2000-2500字之间,需考生亲笔手写,不接受打印搞。

  (3)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或发表论文、出版作品、获批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请于来校参加测试时,交学校招生办查验核对)。

  (4)高中阶段各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全体排名复印件。必须加盖中学公章。

  以上所有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三、选拔程序:

  1、初审:

  由我校对报名人的申请材料(含网上报名材料和书面材料,缺一不可)进行初步审核。凡是书面材料不全或与网上报名资料不符的均视为无效报名,不能进入初审环节。
考生通过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初审结果,招生办公室不安排电话或书面通知,也不通过电话答复初审结果。

  初审合格的学生须在12月23日前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我校考试,未按时确认的学生将视为放弃我校的考试。

  2、考试:

  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试。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学校不再另行组织其它考试。

  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时间:2010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分别在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校内进行。
  理科笔试科目:数学、英语、理综。每科100分共300分。
  文科笔试科目:数学、英语、文综。每科100分共300分。
  面试为综合素质与能力考察,共300分。

  3、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

  我校根据考试结果、政审、体检情况,根据保送生申请者的综合情况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我校2010年3月31日前制定招收保送生的计划,并将计划通告相关省级招办及中学。

  推荐保送生的中学于2010年4月10日以前将具有保送生资格学生的有关材料直接寄送我校招生办。我校负责对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进行考察和资格审查,确定是否录取,并将拟录取的保送生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相关省级招办于普通高中毕业考试(普通高中毕业会考)之后组织保送生的审核、录取工作。审核及办理录取手续工作于2010年5月20日以前结束。

  保送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名单将在其所在中学张榜公布。省级招办负责在本省媒体上公布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保送生名单。

  我校将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保送生名单上报教育部。

四、重要说明:

  1、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院校代码:10054)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院校代码:10079)分别报名,北京和保定两校区在同一时间分别组织考试、分别选拔、分别录取,两地测试成绩不能互认、认定结果不能互认。考生不得兼报,请考生慎重选择。

  2、申报我校保送资格的学生,自荐或推荐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的准确无误负责,学生所在中学应将我校招收保送生的条件要求以及获得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录取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保送生资格和中学推荐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具有教育部批准的保送生推荐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只能安排英语等语言类专业。

五、联系方式:

  (1)华北电力大学: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电子邮件:zsb@ncepu.edu.cn
  联系电话:010-80798510
  (2)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66号信箱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3
  招生网址:http://202.206.208.40/zs
  电子邮件:hdzsb@ncepubd.edu.cn
  联系电话:0312-7523164

  六、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华北电力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上述办法如与教育部2010年保送生招生最新政策冲突,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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