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新型艺术类本科院校,为复旦大学的独立学院。本校学生各项成绩合格,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颁发、授予本校本科毕业文凭和学士学位。
一、招生计划
2010年,我校共有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广告学、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9个专业(含27个专业方向),总计招生815名(以教育主管部门批文为准)。
其中,美术类专业(含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广告学、动画)招生省市限于:上海、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苏、黑龙江、辽宁、河北、四川、江西、福建、山西、重庆、广东、贵州;
非美术类专业(含摄影、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
2010年我校各招生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如下(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专业名称(方向) | 2010年招生计划 | |
艺术设计专业(包装设计方向) | 52 | 设计学院260 |
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 26 | |
艺术设计专业(综合设计方向) | 26 | |
艺术设计专业(室内与景观设计方向) | 52 | |
艺术设计专业(产品设计方向) | 26 | |
艺术设计专业(会展策划与设计方向) | 26 | |
艺术设计专业(演出空间艺术设计方向) | 26 | |
广告学专业(广告创意与策划) | 26 | |
艺术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方向) | 75 | 数码学院150 |
动画专业 | 50 | |
摄影专业 | 25 | |
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艺术设计方向) | 30 | 时尚学院150 |
艺术设计专业(时尚设计与传播方向) | 30 | |
艺术设计专业(玻璃与陶瓷设计方向) | 30 | |
艺术设计专业(珠宝与饰品设计方向) | 30 | |
艺术设计专业(高尔夫运动与时尚设计方向) | 30 | |
雕塑专业 | 20 | 美术学院110 |
雕塑专业(文物修复方向) | 30 | |
雕塑专业(公共艺术方向) | 30 | |
绘画专业 | 30 |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26 | 传播学院145 |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方向) | 25 | |
广播电视编导(文化策划与管理方向) | 50 | |
表演学专业(影视、戏剧与音乐剧表演方向) | 24 | |
表演学专业(时尚表演与推广方向) | 20 |
二、考试及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可参照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据此,我校2010年各专业招生考试办法规定如下:
1、专业考试及成绩认定
凡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相应门类艺术专业考试。
在我校各招生专业中,美术类专业(含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广告学、动画)面向部分省(市)组织专业校考,其余招生省(市)认可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含摄影、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将面向全国各省(市)组织校考。在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若有相应专业省级统考,考生应在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报考我校专业校考。
由我校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的省(市)为:山东、河南、安徽、福建、浙江、湖南、河北。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上述省(市)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录取时专业成绩以校考成绩为依据。
认可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包括上海、江苏、黑龙江、辽宁、四川、江西、山西、重庆、广东、贵州。报考我校的上述省(市)考生,只需参加本省(市)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不需参加我校的专业校考。录取时专业成绩以统考成绩为依据。
非美术类专业,均由我校组织面向全国的相应专业校考。报考上述专业的各省市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专业校考。录取时专业成绩以校考成绩为依据。
2、报考方式及考试科目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的相关招考规定进行。参加我校各考点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根据我校的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各专业具体设考考点和考试时间等信息请关注我校网站及各地省级招办的相关通知。
2010年我校非美术类各专业面向上海考生组织校考,美术类专业认可上海市美术统考成绩。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上海考生应先通过我校校园网的报名窗口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考试前两天来校进行现场确认和领取准考证。
上海考点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2010年3月11日-12日;专业考试时间为2010年3月13日-16日;报名及考试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本校校园内。
上海考点设考专业、考试科目信息如下(具体以我校网站及当地考试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
上海考点校考专业及考试科目 |
摄影专业 |
笔试:综合类考试、分镜头描写及绘图; |
操作:摄影技能考核; |
面试:综合素质考察。 |
表演(影视、戏剧与音乐剧表演方向): |
初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 |
复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表演; |
三试(面试):表演、演唱、形体、语言表达能力测试等 |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方向): |
形象、台步、节奏、才艺、综合素质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初试(面试):指定稿件播报、自备作品朗诵; |
复试(面试):图片描述、话题评论; |
三试(面试):言语交流。 |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方向): |
初试(面试):即兴故事接龙; |
复试(面试):话题评述; |
三试(笔试):看图编写故事。 |
广播电视编导(文化策划与管理方向): |
初试(面试):基本知识面; |
复试(面试):专题评述 |
三试(笔试):写作、创意 |
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阳光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报考专业 | 录取规则 | |
绘画 | 按照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
雕塑(含雕塑方向、公共艺术方向) | ||
雕塑(文物修复方向) | 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投档成绩各占50%的比重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
艺术设计(除高尔夫运动与时尚设计方向外) |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广告学 | ||
动画 | ||
艺术设计(高尔夫运动与时尚设计方向) | 按照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男女生分别排序。(另有身体条件要求[附后]) | |
摄影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和文化课投档成绩各占50%的比重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 ||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方向、文化策划与管理方向)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和文化课投档成绩简单相加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
(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 ||
表演(影视、戏剧与音乐剧表演方向,时尚表演与推广方向)、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表演(影视、戏剧与音乐剧表演方向)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序。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说明: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统考达艺术本科线)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为前提。各省(市)高招办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在认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美术统考成绩在本省(市)所有考生中排名前50名之内的考生(考生须在录取一周前提出,并提供有效证明,未提供有效证明不予考虑),文化分达线后,在计划许可范围内优先录取;各校考非美术专业,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名之内的,文化分达线后,优先录取。校考美术类专业,考生专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所有报考考生中前20名以内的,文化分达线后,优先录取。
3、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各专业均不作分省(市)计划。美术类专业,设考各省(市)的考生成绩统一排序。不设校考的省(市)按录取规则分省各自排序。非美术类专业,按照专业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排序时将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比例统一换算成750分,再按照专业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
4、各专业文理兼收(各省市招办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招生计划不作分省的专业,统一排序录取时不考虑各省之间文化分值的差别。
5、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专业大类(即专业考试方式及录取规则相同)统一划线,在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方向调剂录取。美术类专业大类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某一美术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在报考其他美术专业大类的线下考生中进行择优调剂。
非美术类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考生同时取得两种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且所报第二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进行择优调剂录取。
四、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艺术设计专业”中的“高尔夫运动与时尚设计专业方向”,要求男生身高1.70m以上,体重不超过80公斤;女生身高1.60m以上,体重不超过65公斤。
“表演专业”中的“时尚表演与推广专业方向”只招收女生。
五、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经上海市物价局批准,我校2010年收费标准为:
学费:每生每年22,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4人一间)。
六、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及保障制度
我校设立新生奖学金(获奖比例约为录取考生的5%,奖额为5000-22000元)。其中,依据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市),美术统考成绩在本省统考排名前5名以内的录取考生;以及校考各专业中,专业成绩特别优秀或取得与专业相关突出成绩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可,可享受免除首年学费等优惠。上述考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审核确认还可享受住宿费免除优惠。
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贷学金。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上海市高校统一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学校还将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平安保险。
七、招生咨询
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我校网上咨询窗口进行网上咨询。
本校网址:www.siva.edu.cn
招生热线(工作时间):021-67823033、67823034
八、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松江大学园区内)
邮政编码:201620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09年11月
*本招生章程的解释权归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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