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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央财经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9-12-15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平面设计方向为我校艺术类专业,具有素质齐整的师资队伍,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本专业方向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并在学生修业期间为其打下良好的文史基础,使学生在择业时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及宽容度。

2010年艺术设计专业平面设计方向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参加全国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层次 学制 科类 学费 招生地区 分省计划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 40 本科 四年 文理 兼招 10000元/学年 只面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共11个省市。 根据取得我校合格证书的生源分布情况,确定11个省市的招生计划。

如果国家调整2010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二、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致力于培养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创新思维,通晓视觉传达语言,熟练掌握数字设计工具与技能,能够独立从事各种平面设计和创意表现的专业性人才。毕业生能在专业设计机构、平面及网络媒体、出版业、广告公司及企业企划部门从事各类印刷品设计、网络媒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广告创意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包装设计、以及设计管理等工作。

培养方向

本专业方向重点培养学生自由创新的思维方法和独立专业的操作技能,重视学生实际能力的教学与训练。本学科设有综合性的艺术工场、文化创意工作室、专业展馆等实践基地,给学生提供良好的操作平台。本专业方向的特色在于,借助文化与传媒学院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新闻学、广告学等专业之间相互融合支撑的优势,在注重学生实践技能训练的同时,赋予学生扎实的文史功底,涵养充盈的人文精神,以期本专业方向的学生具有宽阔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以迎接社会的多样化选择。

课程主干设置

史论基础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课程 其它课程
美术史 素描(I、II、III) 字体设计 创意图形 VI设计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设计史 色彩(I、II) 装帧设计 招贴设计 商业插图 陶艺设计
艺术概论 构成(I、II、III) 版式设计 包装设计 网页设计 广告学概论
工艺美术史 图案(I、II) 界面设计 广告摄影 设计管理 书法与国画
图像传播 摄影基础 数字图像 印刷与输出 动画创作 影视创作

学制和学位

艺术设计专业平面设计方向,学制4年。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同时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办报考艺术类相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无色盲色弱,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二)只面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共11个省市的考生。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登陆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注册并选择进入“艺术类”,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二)考点设置

我校2010年只在北京设置考点。

五、专业考试

(一)考试资格的确认

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平面设计方向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学校对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我校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具备测试资格的考生方可打印《中央财经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申请表》。

(二)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

专业考试分为素描、创意色彩(以色彩的表现方式体现创意设计)二门,总分750分(其中素描400分,创意色彩350分,考试时间3小时/每门)。

(三)报名考务费:报到现场一次性交纳报名考务费共计200元/生。费用缴纳后,概不退还。

六、文化课考试

(一)获得《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同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

(二)高考按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七、录取程序

(一)根据我校专业考试结果提出拟发放合格证书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最终名单。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的同时,及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经省招办审核公示。

(二)公示无误的考生,我校将寄发《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三)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发放比例为招生计划的4倍。

(四)考生必须取得《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根据生源地省、市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

(五)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考生所在省、市招办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市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将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六)文理科单独划线录取。

八、入学

(一)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入学后,考生所学专业仅限艺术设计专业平面设计方向,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九、监督机制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艺术类招生工作。

(二)学校成立艺术类招生专家委员会,负责艺术类招生的材料审核、专业考试等工作。

(三)艺术类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十、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 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2月1日

2、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0年2月5日后

3、专业考试报到时间:2010年2月18日

4、专业考试时间:2010年2月20日,具体事宜将在公布艺术类初审结果时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学校网址:http://www.cufe.edu.cn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2288332

文化与传媒学院联系电话:010-62288028

我校将于2010年1月25日后进入寒假假期,届时可以通过zsb@cufe.edu.cn与我们联系

 十二、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标签: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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