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品德优良,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报考舞蹈类、语言类男生身高须在170cm以上,女生须在160cm以上),具备201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综合成绩列所在学校年级前50%,具有音乐、舞蹈、体育等艺体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器乐类不招收主项为钢琴、电子琴、电声乐考生;舞蹈类不招收主项为现代流行舞类考生;语言类仅招收播音主持、相声曲艺考生。艺术特长类考生生源所在地有统一测试要求的,须取得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特长资格方可报名。
体育特长类考生须项目专长突出,运动成绩相当于二级运动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