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著名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积极探索和完善多元化考核选拔机制,引导中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给学业优秀、品德优良、综合素质高、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进入高水平大学学习的机会,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0年继续面向全国开展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含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俄语、朝鲜语、日语等6个专业)提前招生总计划拟定为100人。
二、报名条件及办法
省级重点普通高中(省级规范化学校)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思想品德优良,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具备201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1. 综合推荐:学业优秀,会考成绩70%科目达到A级及以上或成绩列年级文、理科前20%的优秀学生;
2. 特长推荐:获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二等奖以上(高二年级组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者,由所在中学于2009年12月21日至2010年1月5日期间完成资格初审、网上填报,材料寄送(特长自荐的考生须提交加盖中学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800字左右的文字自述。中学统一装订成册寄送),网上报名操作办法见《山东大学2010年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三、选拔程序
1.材料审查:山东大学组织专门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于2010年1月8日前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
2.报到测试:通过材料审查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特长推荐考生加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考试手续。 我校设立山东省济南市、吉林省长春市、陕西省西安市、湖北省武汉市、福建省福州市5个考点,各省份考生到指定考点(附后)报到测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济南、福州考点报到、笔试、面试于2010年1月中旬进行,其他考点1月下旬进行(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另行发布)。
3.资格确定: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等情况,确定获得山东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录取资格人选。
4.公示:获得山东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录取资格者名单将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予以公示,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示备案。
四、录取政策及办法
获得山东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0年普通高考且本科提前批批次第一学校志愿填报山东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本科提前批第一学校志愿),在填报高考志愿结束一周内登录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反馈高考志愿填报信息,资格方能有效。
获得山东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控制线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学校同意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到选拔时指定的专业学习。
五、其它
1.中学须如实填报学生的学习和其他情况,若发现虚假材料,我校将停止该中学推荐该类学生的资格两年。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监察处对特殊类型招生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31-88364345)。
4.本简章若与教育部2010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5.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 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编:250100;电话:0531-88364787;
传真:0531-88564787;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址:www.bkzs.sdu.edu.cn。
附:山东大学2010年普通本科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招生各省份考生考点安排
山东、河北、江苏、河南、安徽、山西、内蒙、北京考生到济南考点报到;福建、浙江、广东、江西、海南、上海考生到福州考点报到;吉林、黑龙江、辽宁、天津考生到长春考点报到;湖北、湖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考生到武汉考点报到;陕西、宁夏、青海、甘肃、新疆、西藏考生到西安考点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