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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央民族大学音乐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9-12-31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始建于1959年,是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最高学府,是培养少数民族高级音乐人才的摇篮。已向社会输送了数千名优秀的音乐人才,他们现已成为各地区音乐教育、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和音乐研究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及中坚力量。

    学院已形成融教学、学术、创作与艺术实践为一体的办学模式,包括本科、研究生两个教学层次。设音乐学、作曲、声乐、民乐、少数民族器乐、管弦、钢琴、音乐教育等8个系的30多个本科专业方向和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少数民族音乐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雄厚的师资队伍,在编教师87人,高级职称30人,硕士生导师23人,博士生导师2人,博士5人、硕士28人。创作了《木雕的传说》《凉山巨变》《狼牙山五壮士》等具有广泛影响的音乐作品。学院师生在各种比赛中获奖300余人次,音乐作品获奖30余人次。近20年获得的各级教学与科研项目及成果约50余项,省部级以上项目与成果18项,如《中国藏传佛教音乐文化的流布与地域化变异》、《蒙古宗教与祭祀音乐文化研究》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中国民间歌曲集成》(西藏卷)2004年获文化部、中宣部、国家民委、全国文联“完成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艺术学科国家重点项目编撰成果一等奖”;《滇南山谣三首》《春天来了》分别获第二届、第三届“金钟奖”;《吉祥三宝》获中宣部第十届“五个一工程奖”;《蒙古佛教音乐文化的多元性》2004年获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

    音乐学院坚持以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为办学宗旨,努力构建少数民族音乐的教学、科研、创作与开发中心,逐步实现完整而科学的特色学科体系。已成熟的特色课程体系有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声乐表演、中国少数民族器乐演奏等,并结合这些课程创编了《中国少数民族声乐教材曲选》《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概论》《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冬不拉演奏教程》等10余部特色教材。在国内最先将“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确立为独立的本科必修课程,实现了中国民族音乐的多元化特征的教学目的。

    音乐艺术是实践的艺术,学院成立有“少数民族青年爱乐乐团”、“少数民族乐团”和“少数民族青年合唱团”。其中“少数民族青年爱乐乐团”在1999年被北京市定为“北京市高校音乐普及和推广严肃音乐的乐团”,“少数民族乐团”参加2004年雅典奥运会闭幕式迎接奥运会升旗演出,受到北京市委、北京奥组委颁发的荣誉奖。2000年以来,这些乐团先后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交流演出100多场次,锻炼了学生实际表演能力的同时又为民族音乐的传播做出了贡献。

招生计划、专业简介、学费 
    2010年,音乐学院将面向全国招生140人,详情如下:

招生计划

专业
专业方向
计划数
内含器种(及人数)
音乐表演
管乐演奏
15
单簧管2、双簧管4、小号2、大管1、圆号2、长号2、长笛2
弦乐演奏
17
小提9、中提4、大提2、低音提琴2
钢琴演奏
6
 
打击乐演奏
3
西洋打击乐2、民族打击乐1
中国乐器演奏(拉弦、吹奏)
16
二胡10、笙1、唢呐2、大提琴1、笛子1、低音提琴1
中国乐器演奏(弹拨)
15
古筝3、琵琶4、扬琴5、中阮2、柳琴1
中国乐器演奏(少数民族乐器)
14
马头琴2、热瓦甫2、冬不拉1、四胡(二胡)3、火不思2、手风琴2、低音马头琴1、扬琴1
声乐
20
限美声或民族唱法,男8女1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6
 
音乐学
音乐教育(声乐)
12
限美声或民族唱法,男5女7
音乐教育(钢琴)
6
 
音乐学
10
 
专业简介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乐器演奏等方向)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和技能,并具备少数民族乐器、歌曲的演奏、演唱能力与技巧,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少数民族音乐创作和少数民族音乐理论研究、教学、编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

    音乐学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音乐学基础理论知识、较成熟的演奏演唱技能,并具备多层知识结构、多元文化素养的综合型高级音乐学专业人才。毕业生可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以及广播、出版等行业从事与音乐相关的研究、编辑、评论、管理、传播等方面的工作。

    音乐教育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高级音乐教育人才,毕业生可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也可在音乐教育行业进行教育管理工作。

    注:以上各专业为四年制本科,合格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表演类专业:10000元;作曲及音乐学专业:8000元。
    艺术类专业培养成本较高,请考生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酌情报考。

报考条件、时间地点、方法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体型匀称(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的17~25岁的适龄考生(作曲专业年龄不限)。
    2.音乐素质好,乐感好,音乐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达到中专毕业水平。声乐方向要求考生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嗓音本质好,掌握一定的演唱技能;管乐方向要求考生牙齿平整,手指、舌头灵活,腹肌反应良好;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考生具备较好的音乐理论及创作基础。
    3.中专或高中毕业;
    4.现役军人报考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未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实施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方法

    北京考点:在校考点参加初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生须在2010年1月10日至3月3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b.muc.edu.cn),严格按照网站上《报名须知》的说明和要求,认真准确填报并提交信息。
    完成网报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现场确认。
    京外考点:须考生本人按时到各考点面报。初试合格者进京参加复试(二、三试)。
    音乐学(音乐学)、作曲专业不在京外考点举行初试。
    现场确认或面报时需认真核对(填写)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其中材料复印件及照片由学校留存):(报名信息填写参考点击查看)
    1.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号码),临时身份证无效。
    2.省级招办组织艺术类高考报名发放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头像彩色照片四张。
    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的确认时间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对填写信息不真实、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三、报名、考试地点、时间

城市
报考时间
(2010年)
报名及考试地点
考点咨询电话
北京
现场确认:3月4日-5日
考试:3月6日-14日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010-68932217
哈尔滨
报名:1月29日
考试:1月30-31日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0451-86655180
呼和浩特
报名:1月21日
考试:1月22-23日
内蒙古师范大学
(呼市昭乌达路295号)
0471-4392552
长沙
报名:2月2日
考试:2月3-4日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0731-68837288
桂林
报名:2月4日
考试:2月5-6日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广西桂林市王城1号)
0773-2830086
郑州
报名:1月31日
考试:2月1-2日
郑州106中学(原郑州铁路第六中学)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0371-66952074
四、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一试费共100元,二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考试内容及评分方法   
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为一试(初试)、二试(专业复试)、三试(视唱练耳与乐理)。一试结束后,二试、三试同时进行。考试内容见下。

注:1.考生可自带钢伴;2. 少数民族乐器方向内除手风琴外的其它器种考生,无需参加乐理考试,且这部分考生视唱练耳成绩仅作参考。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2010年专业考试内容 
一  试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
    1.演奏音阶一组(包括大小调、连音、吐音、琶音)。
    2.练习曲一首。
    3.大中型协奏曲中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巴洛克时期、古典、浪漫及现代乐曲中选择。);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
    1.小提琴:a.音阶一组包括单、双音(三个八度单音及琶音,三、六、八、换指八度、十度双音);b.练习曲或随想曲一首,克莱莱尔以上;c.巴赫无伴奏一个乐章(慢板)。
    2.中提琴:a.音阶一组包括单、双音、琶音(三、六、八双音);b.练习曲一首;c.巴赫无伴奏组曲其中一首。
    3.大提琴:a.音阶一组;b.练习曲一首(170首第三册以上水平);c.巴赫无伴奏组曲其中一首。
    4.低音提琴:a.音阶一组包括单、琶音;b.练习曲一首。
音乐表演(打击乐演奏)
    1.西洋打击乐:a.马林巴:音阶一组包括琶音;练习曲一首;b.小军鼓:练习曲一首。
    2.民族打击乐:a.小军鼓练习曲一首;b.中国大鼓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1.演奏技术性练习曲两首,其中必弹一首肖邦练习曲(除op.10.No.3、No.6,op.25.No.1、No.7)。
    2.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拉弦乐、管乐演奏)
    1.二胡、笛子、笙、唢呐等:演奏大型、中型乐曲各一首。
    (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2.大提琴:a.音阶一组包括单、双音、琶音(三、六、八双音);b.练习曲一首(170首第三册以上水平);c.巴赫无伴奏组曲其中一首。
    3.低音提琴:a.音阶一组;b.练习曲一首。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弹拨乐演奏)
    古筝、琵琶、扬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中型乐曲各一首。
    (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演奏)
    演奏练习曲一首,中小型乐曲一首。(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声乐)
    演唱歌曲一首(本民族歌曲、创作歌曲或中外艺术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音乐学方向
    音乐技能考察,演奏两首乐曲,具体要求如下:
    1.钢琴:一首练习曲(车尔尼740以上,含740);一首大型或中型乐曲。
    2.其他乐器:一首练习曲;一首大型或中型乐曲。
音乐教育方向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本民族歌曲、创作歌曲或中外艺术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2.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程度以上,含740)、复调乐曲(三声部以上声部)一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作曲:根据指定主题,创作一首单主题(即展开性中部)的单三部曲式钢琴曲,限四小时内完成。
    2.和声:范围为《斯波索宾和声学教程》一级关系转调,限四小时内完成。其中包括:为高音配和声、为低音配和声及分析题一道。
    3.钢琴:演奏程度在车尔尼299以上的练习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可加试其它乐器。 
二  试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
    演奏大中型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或演奏技巧性乐曲一首(不可重复初试曲目)。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
    1.小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2.中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3.大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4.低音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音乐表演(打击乐演奏)
    1.西洋打击乐:a.马林巴:任选乐曲一首;b.小军鼓:毕业序曲或其它乐曲一首。
    2.民族打击乐:a.马林巴乐曲一首;b.定音排鼓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1.乐曲一首。
    2.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一首。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拉弦乐、管乐演奏)
    1.二胡、笛子、笙、唢呐等:演奏大型乐曲一首。
    (注:a.不可重复初试曲目;b.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2.大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3.低音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弹拨乐演奏)
    古筝、琵琶、扬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乐曲一首。
    (注:a.不可重复初试曲目;b.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演奏)
    演奏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注:a.不可重复初试曲目;b.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如加试第二乐器(主考乐器外的其他少数民族乐器)演奏并达到中级水平的考生,加计第二乐器分。
音乐表演(声乐)
    1.演唱歌曲一至两首(不含通俗歌曲,不可重复初试曲目)。
    2.两首歌曲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3.检查发声器官。
音乐学方向
    关于考生音乐学基础知识、理论素质、分析能力以及写作能力的综合考查,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音乐学基础知识(包括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三方面的知识)。
    2.写作:音乐评论创作。
    3.口试:要求考生就音乐学以及相关知识的一些问题进行阐述。主要考查学生的分析能力、思辨能力和组织能力。
音乐教育方向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不可重复初试曲目)、加试钢琴练习曲(车尔尼599程度以上、含599)或其他乐器。
    2.钢琴:a.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变奏曲,不可重复初试曲目);b.加试演唱一首歌曲(不含通俗歌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面试:对考生进行音乐及有关方面问题的提问。
    2.根据指定标题作钢琴或其它乐器的即兴演奏。
    3.指定简谱视奏。要求进行二至三次的转调演奏,演奏须含伴奏织体。 
三 试(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大纲)
    所有通过一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少数民族器乐方向中报考除手风琴外的其它器种考生无需参加乐理考试。
 
视唱练耳部分
一、声乐、民乐、管乐、打击乐、贝司、音乐学、音乐教育 (笔试、口试)
笔试
    1.五音组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听记固定音高)。
    2.音程听辨(一个升降号调内,写出音高及名称)。
    3.和弦听辨(一个升降号调内,大、小、减三种和弦的原转位,写出音高及名称)。
    4.节奏听写(基本节奏型、三连音、四分休止符、八分休止符)。
    5.旋律填空(听写在五线谱上)。
口试:
    一个升降调内,含2/4、3/4、4/4拍的自然大小调及民族调式单旋律(要求音准、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均可,唱名法不限)。
二、作曲、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竖琴(笔试、口试)
笔试:
    1.音阶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含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以及民族五声调式的音阶(要求写出音高、调号及调式名称)。
    2.音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所有单音程(要求写出音高及名称)。
    3.和弦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大、小、增、减三和弦的原转位及大小七和弦的原转位、小小七和弦原转位(要求写出音高及名称)
    4.节奏听写:四小节以内2/4、3/4、4/4拍中,含附点、切分、三连音(包括休止符)等的节奏组合。
    5.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正、副三和弦及属七和弦解决(要求写出音高、调号、和弦功能及调式名称)。
    6.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含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及民族调式的单旋律(要求用五线谱记写、并写出调号及调式名称)。
口试:
    视谱即唱:两个升降号以内,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及民族调式的单旋律(要求音准、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都可,唱名法不限)。 
乐理部分
一、除作曲以外的所有专业:五线谱记谱法、省略记号、常用音乐术语、音及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及调与调式(不涉及转调及调式中的音程、和弦移调部分)。
二、作曲专业:包括基本乐理涵盖的全部内容。
乐理考试主要参考书目:
李重光  《基本乐理简明教程》   人民音乐出版社   
童忠良  《基本乐理教程》       上海音乐出版社
各专业评分细则

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专业主课二试成绩90%+视唱练耳5%+乐理5%
音乐学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技能(一试成绩)10%+面试10%+音乐学基础知识50%+写作20%+视唱练耳5%+乐理5%
音乐教育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专业主课二试成绩85%+副科成绩5%+视唱练耳5%+乐理5%
    注:副科成绩指副修声乐成绩或副修钢琴、器乐成绩。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专业综合成绩=钢琴5%+作曲(钢琴曲写作)70%+和声10%+面试5%+视唱练耳5%+乐理5%  
文考证发放 
文考证发放原则

    1.根据专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队(器乐类考虑器种),按照教育部规定比例发放文考证。
    2.考生的乐理与视唱练耳成绩(视唱40%,练耳60%)均须达到科目总分(100分)的50%以上。表演专业各方向主课成绩特别优秀者(器种第一名和声乐前三名)可降10分。
    3.声乐表演和声乐教育考生综合成绩分男女生单独排队,分别发放合格证。 
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准考证在2010年4月1日之前发出,同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文考名单及考生成绩等信息,考生可登陆查询,学校将不另行通知。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凭我校统一发放的文化考试准考证填报高考志愿,请勿填报未取得文考证的专业,如因专业志愿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填报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级招办公布的代码为准,请考生向本省级招办咨询。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010)68932902,68933922(传真)
    E-mail:muc3922@126.com
    本科招生网:http://zb.muc.edu.cn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010)68932217
    学院网址:http://yyxy.m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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