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前身是1938年建于延安的鲁迅艺术学院,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代领导人亲自倡导创建。毛泽东同志为学院书写校名和“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1945年,延安鲁艺迁校至东北。1958年发展为鲁迅美术学院。1998年,江泽民同志为学院题词:“弘扬鲁艺传统,培育艺术人才,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悠久的办学历史积淀了学院深厚的文化内涵和领先的办学实力。
经过70年的发展,鲁迅美术学院现已成长为师资力量雄厚,专业齐全,办学水平和整体实力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著名高等艺术学府。
学院现有沈阳和大连两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464181平方米。沈阳校区地处东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坐落在著名的高新产业街——三好街,被誉为“城市中的花园”;占地面积81313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70044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现藏有52.9万册图书,并藏有国内历代书画真迹、碑帖拓片和文物计3000余件,美术馆建筑面积4340平方米。大连校区地处中国浪漫之都,建设在美丽的国家风景旅游度假区金石滩,将成为“花园中的城市”;占地面积382868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00000平方米,其中教学区建筑规划面积150000平方米,全部建成后将成为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国内一流的艺术校园。
沈阳校区现有11个系:中国画系、版画系、油画系、雕塑系、摄影系、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系、环境艺术设计系、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美术史论系、文化传播与管理系和一个艺术文化研究中心(中国人物画工作室);设有20个专业及方向:中国画、书法、版画、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平面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多媒体艺术设计、动画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染织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
大连校区现有艺术设计和动画两个专业,下设平面设计、多媒体艺术设计、动画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和陶瓷艺术设计五个专业方向(2007年起相关专业方向沈阳校区不再招生)。校区实行专业基础教学部和专业工作室的教学管理模式:新生录取不分专业,在基础教学部学习一年,第二年进入相关工作室完成校区规定的学分课程,第三年依据学生志愿及学习成绩经双向选择进入各专业工作室学习。 目前已开设的平面及多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工作室包括:广告及视觉信息设计、包装设计、展示设计、书籍设计、插图设计、网印制像、影像艺术与设计。动画及多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工作室包括:平面动画、虚拟立体动画、材料动画、多媒体/游戏动画。装饰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工作室包括:玻璃、金工、织造、漆艺、塑形、综合材料及家具与环境设计等。陶瓷艺术专业方向已开设两个陶艺工作室。当代艺术、公共艺术、新媒体艺术等造型艺术学科方向的专业工作室也在建设中。
学院拥有一支素质好、能力强、专业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教师499人,其中教授48人,副教授128人,讲师154人,助教95人。此外,还有一批国外专家和国内艺术界有名望的离退休老教授在教学一线发挥着重要作用。我院有20位专家享受由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学院既是著名的学府,同时又是美术创作、艺术设计和学术研究的重要基地。在全国历届美展中获奖总数位居前列。中国美术馆、中国历史博物馆、中国军事博物馆藏有数量颇多的鲁美教师和校友的作品。学院在大型艺术、历史题材创作方面居全国领先地位。全景画是学院大型艺术创作的整体实力的标志。设计学科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以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扩建工程等为代表的遍布全国的重大工程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参与创作设计施工的重大工程中有12项被中宣部列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继承鲁艺传统,坚持开拓创新,是学院的立校之本。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社会责任感、时代精神和创造能力的美术专门人才、设计专门人才和艺术理论研究专门人才,是学院的根本任务。在教学上,学院坚持具象写实为主,坚持强化基本功训练,构建严谨的教学体系:创作教学以反映现实生活、反映时代变革为主体,鼓励学生对当代艺术思潮的研究与实验,提倡富于个性和当代性的艺术语言表达;在学科建设上,强调人文学科、造型艺术和设计艺术的渗透和互补,从而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学院培养出了一大批受到社会广泛欢迎的艺术人才。1958年至今,为国家培养了15000余名不同层次的专业人才。他们当中的许多人成为中国美术界的著名艺术家和专业领域的佼佼者,创作了许多具有艺术感染力和影响力的艺术作品,并以其鲜明的创作特征为中国美术界所瞩目。现有各层次在校学生7230人,其中本科生6202人,研究生372人,艺术硕士58人。另有外国留学生29人,成人教育学院现有在校学生501人。
创办于1980年的学报《美苑》(双月刊),为中国艺术类核心期刊,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评为“双效期刊”。学报每年进行一次全国美术院校应届毕业生作品、论文“美苑杯”评奖,每两年进行一次全国师范院校美术专业教师作品“鲁艺杯”评奖,并在刊物上集中反映,使《美苑》成为我国高等艺术教育的信息交流平台。
学院与国外20余所著名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正在努力成为一所国际化的高等美术学府。
鲁迅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和名额
专业及方向 | 志愿代码 | 学制 | 统招计划 | 考试科目 | 备注 | |
绘画 | 书法 | 01 | 四年 | 20 | 临摹(2小时) 创作(2小时) | 临摹150分 创作150分 |
中国画 | 02 | 四年 | 45 | 素描(3小时) 色彩(3小时) 速写(1小时) | 素描120分 色彩120分 速写60分 | |
版画 | 03 | 四年 | 45 | |||
水彩 | 04 | 四年 | 15 | |||
油画 | 05 | 四年 | 45 | |||
雕塑 | 雕塑 | 06 | 五年 | 45 | ||
摄影 | 摄影 | 07 | 四年 | 60 | ||
影视摄影 | 08 | 四年 | 40 | |||
艺术设计 | 环境艺术设计 | 09 | 四年 | 100 | 素描(3小时) 色彩(3小时) 设计基础(3小时) |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设计基础100分 |
城市规划与设计 | 10 | 四年 | 60 | |||
服装艺术设计 | 11 | 四年 | 60 | |||
染织艺术设计 | 12 | 四年 | 60 | |||
纤维艺术设计 | 13 | 四年 | 20 | |||
工业设计 | 工业设计 | 14 | 四年 | 120 | ||
美术学 | 美术史论 | 15 | 四年 | 30 |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美术作品赏析文章一篇(任选一幅古今中外美术作品,并附该作品4寸照片一张。),字数1500字左右。 | |
文化传播与管理 | 16 | 四年 | 30 | |||
艺术设计(大连校区) | 艺术设计(大连校区) | 17 | 四年 | 1000 | 素描(3小时)色彩(3小时)设计基础(3小时) |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设计基础100分 |
备注:1、招生计划最后以辽宁省下达计划为准。
2、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画具、用品自备。
3、考试工具要求:素描、速写限铅笔或炭笔;色彩、设计基础限水彩或水粉。
4、考试具体时间见本院招生办通知,如考生过多,时间顺延。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热爱美术事业;
2、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3、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4、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等经所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须经省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均可报考;
5、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考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科统考,实行文理综合的省份,执行本省规定,限英语、日语考生;
6、下列人员不能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中学的在校生;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二年者;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
三、报考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于1月15日至2月22日登陆鲁迅美术学院网站(网址:210.30.232.71),填写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我院不再接受没有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每日开通时间7:00-24:00)。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照相(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及考试期间,考生需持所在省、市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原件(所在省不举办省统考的考生需持区县招办开具的带有考生号的允许参加艺术类高考的介绍信或报考证)、身份证原件,报名时须将本人身份证和2010年艺术类考生专业合格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上交,持我院网上报名号进行确认。
3、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经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凭我院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4、绘画类: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专业方向考务成本费200元,兼报设计类专业方向另收考务成本费100元;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染织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方向考务成本费200元,兼报绘画类专业方向另收考务成本费100元;书法专业方向考务成本费200元;只报考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考务成本费100元;报考大连校区艺术设计专业考务成本费200元。
5、考生可兼报沈阳和大连两个校区志愿。报考沈阳校区的考生在书法、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染织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中限选三个专业方向志愿;报考大连校区的考生填报艺术设计专业志愿。
四、报考地点及时间
报考书法专业方向的省内、省外考生在沈阳校区考点考试,现场确认时间:2010.1.28,专业考试时间:2010.1.29。
报考沈阳校区的辽宁省考生必须在沈阳校区考点考试(不受理外省考生报考)。现场确认时间:2010.2.24-2010.2.27(不接受函报),专业考试时间:2010.3.1-2010.3.5。
报考沈阳校区的外省考生现场确认和考试在长春市考点、无锡市考点、郑州市考点、青岛市考点、武汉市考点均可,现场确认时间:2010.3.9-2010.3.10,考试时间:2010.3.12-2010.3.13。
无锡市考点:无锡湖滨中学。(咨询电话:0510-82810954,乘车路线:从无锡火车站乘1、2、10、11、20、29路公交车到梁溪大桥站下车即到。)
郑州市考点: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咨询电话:0371-67627293,67637931乘车路线:从郑州火车站乘1路、101电车;汽车北站乘69路;汽车东站乘221路;汽车总站乘212路、203路公交车到建设路桐柏路口站下车即到(国棉一厂对面)。)
青岛市考点:青岛市招生办指定考点。报名点:青岛市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咨询电话:0532-85786211,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26路、长途汽车站乘15路到中山公园后换乘219、214路到八大关宾馆;飞机场乘机场大巴到海天宾馆后换乘219、214路到八大关宾馆站下车即到。)
长春市考点:长春艺术实验中学。(咨询电话:0431—85382439,乘车路线:从长春站、长途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客运站下车均乘306路公交车到新文化报社下车南行50米到湖滨路口再西行200米即是。)
武汉市考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常青五路,武汉市委党校斜对面)(咨询电话:027—85620980,85620979,85620977,乘车路线:武昌方向的考生乘601、729路;汉口方向的考生乘560、568路;汉阳方向的考生乘705、711路;汉口火车站下车乘741路,武昌火车站下车乘805路;到杨汊湖站下车看路标指示向前行走800米即到,到杨汊湖小区站下车看路标指示向前行走200米即到。)
报考大连校区的辽宁省内考生现场确认地点在沈阳校区,现场确认时间:同沈阳校区,考试地点在大连校区,考试时间: 2010.3.9—2010.3.10。报考大连校区的外省考生现场确认地点及考试均在大连校区,现场确认时间:2010.3.14—2010.3.15,考试时间: 2010.3.16—2010.3.17。
五、《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发放办法
我院招生办公室依据专业成绩排名,于4月20日前统一发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素描、色彩、设计基础专业加试成绩一门不及格,不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专业成绩设合格线。凡未接到《文化课考试通知单》者,即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另行通知。
六、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由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七、录取办法
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90分。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
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书法、摄影、影视摄影、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染织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大连校区)专业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报考我院专业加试时的志愿顺序录取。
凡被录取的新生, 由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有关规定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复试成绩明显低于入学考试成绩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
2、学费及奖学金:美术史论专业、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摄影、影视摄影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其它各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学习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度。
3、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履行“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4、沈阳校区沈阳市内学生根据情况安排住宿,大连校区新生全部住校。辽宁省内新生不迁转户口,省外新生自愿。
5、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
鲁迅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沈阳校区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十九号 邮 编:110004
沈阳校区咨询电话:024—82250789 监督电话:024—23940126
大连校区地址: 大连市开发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 邮 编:116650
大连校区咨询电话:0411—39965523 监督电话:024—2394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