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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贵州大学在省内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0-01-19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贵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贵州大学现有艺术学院、人文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农学院等24个学院,学校共有112个本科专业,13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授权点,10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博士后工作站,学科专业涵盖文、史、哲、理、工、农、经、管、法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比较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和以研究生教育及本科教育为主体的办学体系。
    我校艺术学院具有50余年的艺术专业教育办学历史。现有音乐、美术、设计、戏剧、舞蹈、雕塑六个教学系,音乐学、美术学2个硕士点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学、绘画、动画、艺术设计、摄影、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雕塑12个本科专业。有教授、副教授60余人,讲师1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1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6人,省管专家2人,校学术学科带头人5人,中青年学术骨干7人。艺术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备,教学成果显著,社会影响大,办学信誉好,2000年贵州大学艺术学院被评为“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2010年贵州大学将面向贵州、湖南、湖北、山东、黑龙江、河南六省招收国家统招计划内艺术专业普通本科生(四年制)465人。其中贵州省内招生289人。
    一、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省内)
专业 专业方向 计划数 考试科目 校区 考试形式
音乐表演 声乐 22 63 1、演唱(奏)歌(乐)曲1—2首2、视唱练耳(口试); 太慈桥 校考
管弦(打击) 15
民乐 18
键盘 8
音乐学 少数民族音乐 12 17 1、专业主科2、视唱练耳(口试)
通俗音乐 5 1、专业主科—器乐演奏或声乐演唱2、视唱练耳(口试)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2 1、理论基础(基本乐理及和声)2、写作(歌曲写作及旋律写作)3、视唱练耳及乐器演奏
表演 27 1、朗诵(考生自备文章一篇)与演唱(考生自备歌曲一首、无伴奏);2、形体测试(考生自备,舞蹈、体操、武术等均可);3、命题即兴表演;注:因考试过程需录像,考生不得化浓妆
播音与主持艺术 27 1、朗诵(考生自备文章一篇)与指定稿件播读;2、形体测试(考生自备,舞蹈、体操、武术等均可);3、命题即兴评述;注:因考试过程需录像,考生不得化浓妆
舞蹈学 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35 1、形体测试;2、舞蹈表演;3、模仿(音乐形象及舞蹈动作模仿); 省内统考
绘画 国画;油画;版画; 44 素描;色彩;速写
艺术设计 平面广告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 74
    备注:
    1、以上为我校在贵州省内拟招生专业、计划数,最终招生专业、计划数以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2、我校科技学院(艺术三本)2010年招收的艺术类专业有艺术设计、绘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其专业成绩使用贵州省统考和贵州大学艺术类相关专业校考成绩。
    三、各专业评分办法
    1、音乐表演、音乐学评分办法:专业主科由专业主考教师(5—7人)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视唱练耳考试(3—5人)现场评议打分。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评分办法:1—2项按试卷评分;视唱练耳与乐器演奏评分与音乐表演相同。
    3、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评分办法:由专业主考教师(5人)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4、舞蹈学评分办法:由专业主考教师(5人)现场评议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以上考试过程均进行现场摄像,以备对现场打分情况进行核查。)
    5、美术类按省考要求办理。
    四、专业报名、考试
    1、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09年12月26日—2010年1月10日(不含1月1日—3日国家规定的休假)到户口所在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领取由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打印的《贵州省2010年艺术类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须备齐以下材料后到我院报名并领取专业准考证:
    (1)《贵州省2010年艺术类考生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一份。
    (3)本人一寸免冠同底近照三张(打印、复印、数码合成照片无效)。
    (4)专业报名考试费150元。
    以上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不予退还。
    2、考生专业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区 报名及考试地点 招生专业
贵州 1月20—21日 1月22—23日 遵义、安顺、六盘水 贵州大学艺术学院(贵阳市太慈桥)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含贵州财经学院音乐学)
1月24—25日 毕节、黔西南、铜仁
1月26—27日 贵阳、黔南、黔东南
1月22—24日 不分地区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1月19—20日 1月21—22日 全省统考 舞蹈学
1月21—22日 1月24日 全省统考 贵州师范大学 绘画、艺术设计
    五、文化考试、政审、体检
    凡专业考试合格者,省统考将于2010年2月12日前发放专业合格证;校考将于2010年2月12日前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凭专业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艺兼文或艺兼理科类确认手续,参加6月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统考。
    政审、体检由考生所在地招生办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六、录取原则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划定的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上线,专业及专业方向成绩(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专业及专业方向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七、有关规定
    1、专业考试所需用品(除钢琴、录音机、画纸外)一律自备。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元/每年):音乐表演7100,音乐学7100,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6900,绘画7100,艺术设计7300,表演6900,播音与主持艺术7200,舞蹈学7300。
    住宿费标准(元/每年):300、800、1150。
    4、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费用自理。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学金。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授予贵州大学学士学位。
    6、就业:学生就业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八、其他
    1、贵州大学招生办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
    联系电话:0851—8292075 (兼传真)  
    招生网址:rso.gzu.edu.cn
    2、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地址:贵阳市花溪大1道北段242号(太慈桥)
    联系电话:0851—5115169(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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