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代码: 11418
报考条件
1 、遵照国家和各省市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执行。
2 、文、理科英语语种考生均可报考。
艺术类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加试内容 | |
本科 | 1 | 艺术设计 | 四年 | 15000 | 承认省联考成绩 |
2 | 动画 | 四年 | 15000 | ||
3 | 表演(含影视表演、节目主持、模特方向) | 四年 | 21000 | 表演综合考试 | |
高职 | 4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13800 | 承认省联考成绩 |
5 | 电脑艺术设计 | 三年 | 13800 | ||
6 |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13800 | ||
7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13800 | ||
8 | 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珠宝鉴定师、首饰设计师) | 三年 | 13800 | ||
9 | 舞蹈表演(学前教育) | 三年 | 11000 | 学前教育综合考试 |
注:1、招生人数目前未定,最终以各省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2、根据教育部规定,专科毕业后可在校内续本
2010年艺术类报考须知报考条件1、遵照国家和各省市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执行。2、文、理科英语语种考生均可报考。
专业课考试安排
考点 | 类别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北京 | 表演类 | 北京城市学院(校本部) | 见报名 | 3月8、16日任选一天 |
北京 | 舞蹈类 | 北京城市学院(校本部) | 见报名 | 3月、7、14日任选一天 |
山东青岛 | 表演类 | 青岛市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 3月3、4日 | 3月5日 |
备注:
1、美术类:我院承认省联考成绩,录取原则我院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各占50%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在综合成绩相当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省里有规定的参照各省市制定的录取原则。
2、表演类:凡有联考的省市,我校承认省联考成绩,录取原则参照各省市制定的录取原则;无联考的省市,需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后,表演本科、专科均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当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报名
北京考点
凡符合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艺术类考生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每人限考一次。
参加北京考点专业考试的考生可以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 2010年1 月4日—3月5日登陆我校招生网站进行报名。考生于3月6、7日到学校校本部教三楼一层103室确认,进行数码采集照相并领取准考证。现场报名时间为3月6、7日上午9:00—下午16:00。凡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的考生,请携带以下材料按时到考点报名:
1、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本人近期同一底版免冠照片3张(北京考点现场照相,考生本人必须到场)。
3、 高考考生号(向所在学校索取,号码共14位)。
4、 报名费:表演(本科)初试100元/人,复试80元/人;其他120元/人。
咨询电话:62321818
网 址:www.bcu.edu.cn或直接键入“北京城市学院”实名。
地 址: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乘车路线:乘47、26、特9、740、660、706、944支、751、运通109到北京城市学院站下车即到;乘944、386、951、753路学院路下车,往西走500米路北即到;乘331、398、392、375、722、749、748、719、810路成府路东口站下车,往南到学院桥,再往西300米路北即到。
考试大纲
一、表演综合考试
初试:
(1)朗诵(体裁不限,可自选散文、小说片断、诗歌、寓言或影视戏剧独白,限三分钟内)。(2)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3)命题表演
复试:
(1)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断、诗歌或寓言一篇)
(2)声乐(自选歌曲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3)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4)命题表演
(5)特长展示
(6)口试
二、学前教育综合考试:
1、琴、声、舞各项分别进行才艺展示。
2、面试。
备注:考生所需道具、练功服、鞋、音乐磁带等物自备。
合格证发放
1、专业合格证的发放:我院按招生人数1:4的比例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于4月2日以后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成绩(www.bcu.edu.cn),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院将于4月2日发出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单。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不予查卷。
2、文化课统考:考生凭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承认联考省份的考生凭省里发给的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市(区县高招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
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请以当地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代码及专业代码请在当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发放的招生报考资料上查询,我校所有专业文科、理科兼收。
录取与待遇
1、 按艺术类招生办法统一录取,纳入国家招生计划。
2、 无单科成绩要求。
入学与复查
新生入学后,美术类专业需进行专业课复试,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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