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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华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吉林省)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0-01-27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前身四所院校均有半个世纪以上的办学历史。北华大学2004年被吉林省政府确定为重点大学,2006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

    北华大学艺术类专业秉承悠久的办学传统,依托雄厚的综合性学科专业背景,具有较强的多学科艺术教育实力,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与优势。美术类专业办学实力雄厚,具有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省内高校最大的美术馆。音乐舞蹈类专业师资队伍优良,教学设施先进,拥有大型现代化音乐厅、音乐视听室、电脑音乐制作室、专业舞蹈教室和世界一流的“斯坦威”钢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办学条件优良,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文化底蕴培养,学生多次在国内高层次专业比赛中获奖。近几年来,学校艺术类生源和就业质量不断提高,招生一志愿率达100%,一次性平均就业率达90%以上,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

    2010年,北华大学有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雕塑、绘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8个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吉林省招生,诚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舞蹈学专业培养条件。

    二、招生计划

专业项目 音乐学(师范) 音乐表演 舞蹈学 美术学(师范) 艺术设计 雕塑 绘画 播音与主持艺术
招生计划(人) 35 8 8 13 15 2 10 20
学费标准(元/年) 6800 待定 6800 5900 5900 5900 5900 6800

说明:1.以上为预定招生计划,学校将视实际生源情况调整分省计划。

2.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三、专业课考试

(一)考试报名

1.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吉林省美术类统考,我校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课校考。

2.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相应专业课考试(相关安排详见下表)。

校考专业 报名时间(2010年) 考试时间(2010年) 报名、考试地点 有关要求
音乐学 音乐表演舞蹈学 1月5日 1月6日-8日 北华大学东校区(音乐学院) 考生须持《吉林省2010年高考艺术专业校考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播音与主持艺术 1月8日 1月9日-11日 北华大学东校区(教育技术中心)

    (二)考试科目

    1、音乐学(总分200分)

    ①主科(满分100分)

    声乐主科:演唱2首歌曲(中外不限)

    器乐主科:演奏2首曲目(其中1首练习曲、1首乐曲,中外不限,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②加试(满分40分)

    声乐主科:加试器乐,演奏1首练习曲或乐曲(中外不限)

    器乐主科:加试声乐,演唱1首歌曲(中外不限,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③练耳、乐理笔试(满分60分)

    2、音乐表演(总分160分)

    该专业设声乐表演和器乐表演两个方向,考生依据自身特长任选其一参加相应专业考核。

    声乐表演:①演唱3首歌曲(中外不限,满分100分)②练耳、乐理笔试(满分60分)

    器乐表演:①演奏3首曲目(其中1首练习曲、2首乐曲,中外不限,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满分100分)  ②练耳、乐理笔试(满分60分)

    3、舞蹈学(总分300分)

    ①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满分100分)

    ②自选舞蹈表演(配乐自备,3分钟以内,满分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抽题,满分100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总分600分)

    ①自备稿件朗诵(限现代散文,3分钟以内,满分15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③即兴主持(现场抽题,满分200分)

    ④即兴话题问答(满分100分)

    (三)合格考生确定原则

    我校在同一专业课考试科目内,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名,依据招生计划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线上考生即为专业课考试合格。合格考生最多为招生计划的4倍。

    (四)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2010年3月底前,学校为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发放《北华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所有考生均可登陆查询考试成绩。

    四、录取原则

    1.我校不承认其他学校组织的校考成绩。我校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原则上只招收吉林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

    2. 美术类专业,按吉林省省属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录取原则实行,即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排名前3名者,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标准。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华山路3999号

    邮  编:132013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5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64602778 

                           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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