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扩大高等学校选拔人才的自主权,经教育部批准,广西大学2010年开始试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能和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一)招生对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具有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政治品德好,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的高中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具有教育部本年度规定的选拔保送生资格者(外语中学、退役运动员及公安英烈子女除外)。
2.科技创新类: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特长并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学科竞赛获得单科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
3.英语特长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
4.文学特长类:具有文学创作、影视剧创作、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写作竞赛中获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或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两次以上者,或正式出版著作者。
5.高中阶段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6. 文化成绩优秀,艺术(含音乐、舞蹈、美术)方面有突出特长,其中艺术项目要求达到该项目业余组等级测试的高级别者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名次者。
7. 综合素质优秀,学习成绩(3年)在本校排名年级前列的广西示范性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参加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广西考生。
二、招生人数
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前提下,自主选拔录取名额为100名。
三、报名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gxu.edu.cn)“自主选拔测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成功后下载填写《广西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测试申请表》,向我校提出申请。-->报名系统入口<-- (注册系统已开通)
【系统注册开放时间为2010年元月24日零时至2010年2月23日零时,之后系统只支持已注册并通过初审的考生查询】
(2)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将下列纸质材料(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寄至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① 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广西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测试申请表》;
② 所在中学推荐表或校长推荐信;
③ 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以及年级排名汇总情况表;
④ 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⑤ 个人陈述,须由本人用蓝黑或黑色水笔手写,字数在1200字以内;
⑥ 身份证(无身份证的,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3)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同时须附考生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登记照两张。
(4)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月24日~2010年2月22日。
邮寄材料时间:考生网报成功后,必须按要求将网报系统生成的纸质报名表格连同其它报名材料,于2010年2月24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在信封上务必注明“自主选拔测试报名材料”字样)以EMS方式寄达我校,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四、选拔程序
1. 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西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0年2月28日后在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状态,我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2. 报到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0年3月5日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缴费手续(学校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领取准考证。考生往返费用自理,食宿自行安排。
3.测试
测试方式:初试加复试
初试:考生选择一项特长科目(网报时须填写)进行特色测试,特色测试在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文综中进行选择,特色测试形式为闭卷。
初试时间:2010年3月6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或考场外公告。
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入选考生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并以此为依据认定考生的“自主选拔资格”(分优秀、良好两个等级)。
5.入选名单公示
广西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资格认定名单经“广西大学自主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通过教育部“阳光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站、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和中学进行四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6. 入选名单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认定资格,与考生签订《广西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诚信承诺书》,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优惠政策
(一)考生获得广西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认定资格后,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高考志愿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根据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政策,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可享受以下录取优惠政策:
1.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认定资格的考生,等级评定为“优秀”者,高考总分(含照顾分,下同)不低于广西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若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予以优先录取:
(1)高考总分达到(或高于)广西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可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任选专业;
(2)高考总分加上40分达到(或高于)广西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将根据其加40分后的成绩及考生特长,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在考生所填报志愿的前六个专业内予以保证录取(六个专业必须填满且不能相同)。
(3)高考总分加上40分未达到广西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如填报志愿自然出档(包括征集志愿)我校,将根据其加40分后的成绩及考生特长,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安排专业,若专业服从调剂可保证录取。
2.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认定资格的考生,等级评定为“良好”者,若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予以录取:
(1)高考总分达到(或高于)广西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可在其高考总分上加20分,并根据其加分后的成绩,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录取。
(2)高考总分加上20分达到(或高于)广西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根据其加20分后的成绩,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录取。
(3)高考总分加上20分未达到广西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如所填报志愿能自然出档(包括征集志愿)我校,将根据其加20分后的成绩,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录取。
(二)未参加广西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测试者(或未获自主选拔认定资格者),如高考文化单科成绩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该科目排名前二十名者(含并列),高考总分加上50分后达到(或高于)广西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在高考志愿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我校将根据考生的特长录取到相关专业学习。
(三)对于通过自主选拔录取进我校的考生,经在校学习顺利完成学业,符合学校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相关规定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免试攻读本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
六、监督机制
(一)我校成立“广西大学自主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校领导,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纪检、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制定和执行《广西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整个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71-3237062)。
(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如存在弄虚作假申请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申请者相应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gxu.edu.cn 邮箱:zsk@gxu.edu.cn
电话:(0771)3232999 传真:(0771)3234955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编:530004
八、其它
若国家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本简章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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