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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湘潭大学国防生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0-05-21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湘潭大学是湖南省首批招收国防生的高校。2000年12月17日,湘潭大学与广州军区正式签订依托培养工作协议,并挂牌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驻湘潭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十年来,学校依托培养工作在军、地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根本出发点,取得了丰硕成果。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双拥先进集体,广州军区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共向军队输送473名毕业国防生,培养返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军官42名,涌现出一批以全军“优秀地方大学生干部”刘开奉为代表的先进典型。国防生除享受湘潭大学统招生待遇之外,还享受部队每年提供的国防奖学金10000元。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国防生招生计划安排,我校2010年国防生招生计划如下:

专 业

专业类别

培养目标

科类

性别

省份

湖南

山东

江西

湖北

山西

审计学

非指挥类

全军审计技术干部

15

8

2

2

 

3

财务管理

非指挥类

全军财务技术干部

5

2

1

 

2

 

通信工程

非指挥类

全军电子对抗技术干部

5

2

1

1

1

 

合       计

25

12

4

3

3

3

    注:学费、住宿费标准以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表中计划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学生司和总政干部部批复为准。

    国防生报考须知:

    1、从参加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国防生,实行定向培养,毕业后全军分配。要求考生在20周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后出生),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报考我校国防生,必须参加当地人武部和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军检初检、政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填报国防生志愿。

    3、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填了服从调配志愿,达到我校录取条件的,也可与我办公室联系(0731-58293381),申请录取为我校国防生。 

    4、根据通知,集中进行面试,考生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审查表》,政审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视力可放宽到裸眼视力4.5以上,矫正视力4.9以上,男生身高不低于1.6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并填写《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 

    5、录取时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报考湘潭大学在生源地的重点本科本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获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党员及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学生入学后,学校和广州军区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将组织复审复查,合格者正式取得“国防生”资格,学生及其担保人(监护人)必须按规定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开始享受国防奖学金;不合格者,由学校调整按普通统招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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