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0年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泰山医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我校2010年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执行。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泰山医学院学校代码:10439
(二)学校校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校本部);山东省泰安市迎胜东路2号(天外村校区)
(三)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
(四)办学类型:山东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习形式: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
(六)学校概况:
泰山医学院悠久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创办于1891年的华美医院医校,即1911年成立的齐鲁大学医学院。1952年齐鲁大学医学院、山东省立医学院、华东白求恩医学院合并成立山东医学院(校址在济南)。1970年山东医学院与山东中医学院合并称山东医学院整体搬迁至泰安市新泰县楼德镇办学。1974年山东省委决定建立山东医学院楼德分院,1979年山东省委同意山东医学院楼德分院迁至泰安市区办学,名为山东医学院泰安分院。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山东医学院泰安分院更名为泰山医学院。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4年获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高校。
目前,我校在职教职工1584人,专任教师110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364人。13名院士受聘为我校教授。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近20000人,硕士研究生 500余人,留学生500余人。生源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
学校设有社会科学部、基础医学部、临床医学系、人口与计划生育学院、放射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系、公共卫生学院、管理学院、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运动人体科学系、生物科学系、国际教育学院等16个教学院部系。有动脉粥样硬化研究所、放射技术研究所、神经生物学研究所、药物研究所、流行病学研究所、运动医学研究所等科学研究机构。有各类实践教学基地182个,其中附属医院12所(直属附院1所、非直属附院11所)。
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卫生检验、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应用物理学、运动人体科学、英语、俄语、旅游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统计学等30多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涵盖医学、工学、文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学科门类。其中,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现有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内科学、外科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神经生物学、药理学等1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骨外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药理学为山东省重点学科,老年医学、影像医学为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脑微循环实验室为山东省重点强化建设实验室,设置“泰山学者”岗位一个。
学校占地总面积29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78.0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135万元,各类图书140万册。初步建成数字化校园,网络建设居于山东省高校先进行列。学校主办的《泰山医学院学报》为山东省优秀期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间的教育、科研、医疗、文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日本、韩国、美国、英国、乌克兰、新加坡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医院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优秀教师和科研人员出国讲学、研修,与日本、韩国高校互派本科生交流学习。
坚持“质量第一”的办学观念,秉承“明德、学是、格物、求真”的校训,倡导“日新至善”的优良校风、“业精德馨、诲人不倦”的教风、“勤奋严谨、学而不厌”的学风,弘扬“登攀”泰医精神。坚持“以医学科学为主体,医工结合为特色”的发展思路,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生就业率、考研 录取率在山东省同类院校位居前列。
多年来,学校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加强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了“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等一系列创建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先后获得全国大中专学生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高校文明校园、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高等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七)办学定位:以医学科学为主体的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泰山医学院201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总数为4705人,其中普通本科3705人,普通专科1000人。
(二)录取批次
山东省内招生各类学生的录取批次为:
1.普通本科:本科二批录取;
2.普通专科:专科一批录取。
我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均为本科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
(三)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泰山医学院网站查询。
(四)外语语种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学生入学后改学英语。
(五)体检标准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的责任。
(六)男女比例
学校对往届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招生录取规则
(一)按照各省市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二)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依据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三)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者,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六)经教育厅批准,我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试行英语(文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类)、生物医学工程(工学类)、公共事业管理(管理学类)、药学(医学类)、生物技术(理学类)等第二学位、第二专业教育。
(七)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
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等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可登陆各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一)学校名称:泰山医学院
(二)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者可授予学士学位;普通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三)临床医学及各专业方向、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专业的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均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其它医学相关专业的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具有报考相关类别职业考试资格。
七、关于“奖学金、贷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情况
根椐山东省人民政府有关大中专院校收费及提取相关费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学生实行“奖学金、贷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助学制度。
八、其他事项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泰山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3.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本章程由泰山医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
邮政编码:271016
联系部门:泰山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538-6229809,6222019(传真),6229801(传真),邮箱:zsb@ts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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