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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苏州科技学院跨省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0-06-05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苏州科技学院 国标代码:10332

  学校层次: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 隶属关系:江苏省属高校

  学校校址:江苏省苏州市 现设有三个校区 江枫校区: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

  石湖校区:苏州市新区科锐路1号 天平校区:苏州市长江路8号

  二、招生专业、计划

  1、2010年我校招生计划全部为本科专业。

  2、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个专业学制为5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3、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三、招生语种

  英语、对外汉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限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报考;因教学条件所限,其它专业考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四、招生要求

  1、体检

  A.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B. 考虑到就业,师范类专业建议男身高低于1.65米、女身高低于1.55米的考生勿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建议男身高低于1.70米、女身高低于1.60米的考生勿报考。

  2、特殊专业

  A. 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需要加试美术,如果美术加试不合格,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B. 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为艺术类专业。浙江、安徽、河南、湖南、山西5省考生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专业,须预先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其它生源省份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均采用艺术省统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150分满分计)。

  五、录取规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志愿均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其中英语、日语、对外汉语专业以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3、报考我校英语、日语、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满分计)。

  六、学费标准

  执行江苏省统一制定的高校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46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七、奖学金设置情况及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学生获奖比例近40%,获奖金额每人每学年200-8000元不等;设有学生勤工助学基金,每月报酬100-300元不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其中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八、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市新区科锐路1号 苏州科技学院招生办

  邮编:215009 电话:0512-68096117 网址:www.usts.edu.cn

标签: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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