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实际工作能力的中、高等职业院校师、教育科学研究单位研究人员、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能在政府机关建设职能部门,机关及工矿企事业单位的基建管理部门,建筑、市政工程设计院,建筑材料工程科研院所,建筑、公路、桥梁等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建设监理部门,房地产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银行及投资咨询机构等从事技术与管理工作,或到相关院校从事教学管理工作。
修学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主要课程
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及原理、中外建筑历史、建筑结构与建筑力学、建筑构造、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通论、教学论、德育原理、教育社会学、教育统计测量评价、教育哲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