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提交

2010年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0-06-08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一、学院基本信息

  1、学院名称:武汉音乐学院

  2、学院代码:11524

  3、法人代表:彭志敏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1号

  6、学院性质:湖北省属高校,公办

  二、报考条件和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学习条件。

  3、文理科兼收,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我院招生时外语不限语种,但学生入

  校后统一实施英语教学。

  4、我院为教育部确定的自主招生院校,文化课分数线由我院自主划定。

  5、湖北省教育厅下达给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1100名,其中湖北省660名,外省440名。

  三、录取规则

  1、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70%+文化课高考成绩3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音乐学(理论方向)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50%+文化课高考成绩5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音乐学(艺术管理方向)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线”(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30%+文化课高考成绩7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获得我院其它专业及专业方向“文化考试通知书”且报考我院艺术管理专业方向为高考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在达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线”(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线”)且在艺术管理专业方向上线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结合招生计划,按高考第二专业志愿考生的文化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在文化课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若仍相同,则按英语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若再相同,则参照其专业结构成绩。

  4、音乐学(钢琴调律方向)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结构成绩(专业成绩90%+专业基础成绩1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方向除外)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结构成绩(专业成绩85%+专业基础成绩15%),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方向)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结构成绩(专业成绩80%+专业基础成绩2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7、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50%+文化课高考成绩5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8、录音艺术(通俗音乐创编与制作方向)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结构成绩(专业成绩85%+专业基础成绩15%),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9、音乐表演各专业方向(指挥方向除外)的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结构成绩(专业成绩90%+专业基础成绩1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0、音乐表演(指挥方向)的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结构成绩(专业成绩85%+专业基础成绩15%),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1、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结构成绩(舞蹈基本功50%+舞蹈表演及舞蹈模仿5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2、优先录取获我院“文化考试通知单”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

  13、不录取未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

  14、不录取未获得我院“文化考试通知单”的考生。

  四、收费标准

  经湖北省物价局批准,我院音乐教育方向、声乐演唱方向、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方向学生学费每人12000元/学年、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指挥、视唱练耳)方向、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方向学生学费每人11000元/学年、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钢琴调律、通俗音乐创编与制作、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中西管弦乐器演奏与编导、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各专业各方向学生学费每人12000元/学年(以物价局批复为准)、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学理论方向、艺术管理方向、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学生学费每人10000元/学年、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

  五、学历、学位证书发放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1号

  邮 编:430060 联系电话:027-88320275 传 真:027-88076721

  电子信箱:wyzsbgs@126.com

  网 址:http:// zsks.whcm.edu.cn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0年3月31日

标签:招生章程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教育新闻Education News
高考资讯Entrance Information
高校招生College Admiss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