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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0-06-09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一、总 则

  1、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招生工作全局,按照“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满意高考”的要求,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是一所省部共建的全日制、公办,以工科为主,文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农学等学科相结合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院校。

  3、学校具有54年的本科办学历史,中文全称为河南工业大学,英文全称为HE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学校代码:10463,占地总面积2855亩,老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新校区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城内,2010级大部分专业的新生教学地点设在新校区。

  4、学校现有51个本科专业, 47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和3个国际交流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两级人才培养教育体系。

  二、组织机构

  5、根据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6、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具体组织工作、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7、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录取批次

  8、我校2010年51个普通本科专业在各省市区一般为第二批录取,3个艺术类本科专业为提前批录取,11个专科专业为专科一批录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决定是否录取和录取专业,省招办负责监督检查与审批、盖章。

  四、招生录取的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正竞争、公平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具体有:

  9、当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数超过计划数时,我校只在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在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同一志愿考生数超过应录取人数时,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10、分配录取专业时,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尽可能满足第一志愿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因满额而不能满足时,若专业服从调剂,向相近专业调剂录取,不同意专业调剂的不予录取。

  11、在录取分配专业时,不同专业对相关科目的成绩有不同要求。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类、生物工程类专业参考化学、生物科目成绩;建筑学、土木工程、机械类、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等参考数学、物理科目成绩。

  12、报考建筑学、广告学、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绘画基础,入学后加试徒手画。

  13、报考艺术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思想政治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课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本科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课与文化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校考成绩×6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4、符合加分条件的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按各省(市)招办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15、身体要求:只招收符合教育部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考生。

  五、附则

  16、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有关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当年批复为准。

  17、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18、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19、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与之不符的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同时废止。

  20、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招生形式与招生咨询方式

  我校在全国各省市都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形式录取新生。

  学校名称:河南工业大学(盖 章 )

  学校网址:www.haut.edu.cn电子邮件:jwc@haut.edu.cn

  学校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莲花街(新校区)邮编:450001

  郑州市嵩山南路140号(嵩山路校区),邮编:450052

  郑州市中原西路195号(中原路校区),邮编:450007

  咨询电话:0371-67789310、67756653,传真:0371—67789588 67756876。

标签: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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