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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河西学院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0-06-10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一、学校全称:河西学院

  二、学校代码:10740

  三、学校地址:甘肃省张掖市北环路87号

  办学地点:河西学院校本部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学校荣誉: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甘肃省文明单位、甘肃省诚信单位建设示范点、甘肃省全民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全省师范院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绿化模范单位、张掖市园林化学校。

  七、河西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具体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

  八、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河西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表”。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给予正常录取。

  十、录取原则:

  1.河西学院招生工作按照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坚持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在省招生委员会及招办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河西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课统考成绩为主,公平竞争、公正录取、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录取名单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后,由河西学院打印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录取专用章,直接将录取通知书邮寄给考生。

  3.凡按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4.对生源相对集中的专业的录取,如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等专业,在总分控制线上,将对单科专业课成绩有所要求。音乐学、美术学、音乐表演、体育教育考生按照省招办艺术类、体育专业本科划线标准执行,并根据生源情况对英语成绩将有所要求,数学成绩计入总分。美术绘画专业分数按照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划线标准执行。录取时按照考生志愿,文化课成绩上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5.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按照考生报考我校专业的顺序录取,被录取的新生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学生在某方面确有特长,要求调整专业的,可按《河西学院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6.省内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的招生随同录取批次进行,降分幅度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学习一年,经考核合格即可取得正式学籍,享有普通学生的一切待遇。

  7.我校只招收报考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口试。

  8.我校招收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9.外省考生录取批次、规程,依照生源所在省有关规定进行,入学报到、收费等一切待遇与甘肃省考生相同。

  10.我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招生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

  11.我校招生前将通过有关新闻媒体、互联网、考生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或毕业学校等渠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公布招生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

  12.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凭通知书到市(县、区)招生办领取纸质档案,办理户籍迁移等手续。学校凭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招生办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按新生须知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13.我校招生实行“阳光收费、亮证收费”,收费标准将严格执行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学费标准为:普通本科师范类专业(文史类2100元/年;理农类2300元/年;工医类2400元/年;音乐学、美术学3800元/年;体育类2600元/年;一般艺术类3400元/年);普通本科非师范类专业(文史类3200元/年;理农类3400元/年;工医类3600元/年;体育类3900元/年;应用化学3800元/年;广播电视新闻学3500元/年;农学3400元/年;园艺3400元/年;种子科学与工程3400元/年;绘画5800元/年;音乐表演5800元/年;经济学3800元/年);本科预科生15000元/年;专科4500元/年;住宿费900元/年(不含卧具购置费)。

  若甘肃省物价局变更收费标准,上述各类收费则按新标准执行。

  14.凡按国家任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学生,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在毕业时颁发河西学院学位证、毕业证或结业证。

  15.奖助措施:学校十分关心经济困难学生,建立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助)学金、钱学森沙产业奖学金和浩廉奖学金等。资助措施分为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深圳-甘肃助学金、生源地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

  16.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河西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河西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6)8283598 传 真:(0936)8283598

  学校网址:http://www.hxu.edu.cn E-mail: zhshb@hxu.edu.cn

标签: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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