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法学
门类:社会学类
专业名称:社会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较全面的社会学理论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技能,能在教育、科研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社会研究与调查、政策研究与评估、社会规划与管理、发展研究与预测等工作的社会学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理论社会学和应用社会学的基本知识,受到社会研究和社会调查技能以及表达能力的基本训练;具有理论分析、实证调查研究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悉中外社会学主要学派与学说,并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各种具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理论和思潮;
2.熟练掌握社会学调查方法和技能,及社会统计方法:
3.了解国情,善于分析各种社会现象和问题,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强的论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4.了解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了解国内外的重要事件及其发展;
5.了解现代社会学的前沿理论及重要研究领域中的新进展;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
主干学科:社会学、法学。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中外社会思想史、古典及现代社会学理论、社会统计与计算机应用、中国社会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堂讨论、实地参观、社会调查、专业教学实习等,一般安排10-12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或哲学学士
开设院校共89所院校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大学 内蒙古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云南大学 武汉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安徽大学 同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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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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