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经济学
门类:经济学类
专业名称:财政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财政、税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财政、税务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政税收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财税及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财政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具有处理财政税收业务的基本能力;
3. 熟悉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经济学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经济学、财政学、国家预算、税收管理、国际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等,-般安排6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开设院校共97所院校
北京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武汉大学
湖南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辽宁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南开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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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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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 青海大学 西安财经学院 湖南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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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吉林工商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