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太原工业学院创办于1954年,现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涵盖工、理、经、管、文、法六大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在近60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持“知行合一、行胜于言”的育人理念,努力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共为社会输送各类人才近10万名。
学院占地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4.9亿元。教学、科研条件优良,拥有先进的GE Fanuc自动化系统实训室,各类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3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73万余册。学院还先后荣获“山西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山西省民主管理先进学校”、“太原市文明单位”、“太原市园林化单位”、创建“平安校园”先进单位等称号,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学院下设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化学与化工系、计算机工程系、环境与安全工程系、材料工程系、理学系、管理工程系、外语系、设计艺术系、经济与法学系等12个系以及继续教育部、体育与素质拓展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共有本科专业29个,各类注册学生12000多人,其中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9200多人,成人教育学生3000多人,已形成从专科生到本科生,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教育体系。
学院现有重点专业10个,高分子材料加工专业和化工工艺专业分别于93年和98年被批准为国家级试点专业;有精品课程28门,其中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8门;有实验中心18个,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和机械工程训练中心为省级示范实验教学中心。
学院现有教职工800余人,其中专职教师460余人,教授、副教授173人。近年来,完成教学研究项目95项,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0项。“两课”教学两次被我省授予“优秀‘两课’教学单位”。参加全省高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先后获奖11人,5人分别被山西省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一等功和二等功。拥有“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2人。
学院紧密结合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力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各类科研项目数逐年递增,科研实力不断增强。近年来,获得省(部)级奖励8项,获国家专利9项,通过省(部)级鉴定12项,其中三项填补了国内空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出版著作、教材157部,发表科技学术论文1637篇,其中被SCI、EI、ISTP收录56篇。
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活动中均取得了优异成绩。作为山西省唯一参赛队,在第一至五届CCTV亚太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国内选拔赛中,连续五届闯入了全国32强,2007年2009年两届成功晋级全国16强。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长期聘有外籍教师。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学院与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开展合作办学,合作项目包括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会计等专科专业,已经有1300多名学生在校学习。
太原工业学院将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全力实现“四个提升”,努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二、太原工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工业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太原工业学院。学校代码:14101。办学性质:公办。注册办学地点:太原市迎新街北一巷2号。
第四条 太原工业学院办学始于1954年,经过近60年的办学历程,现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涵盖工、理、经、管、文、法六大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山西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批准文号:教外司综[2006]428号)。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六条 太原工业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全院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七条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八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院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
第九条 太原工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分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考文化总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英语专业需高考英语成绩达到及格。
第十三条 当第一志愿(或按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调取征求志愿)考生档案。调取非第一志愿(征求志愿)考生档案时,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
第十四条 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我院在江苏省招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进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排序。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是选测为BB,必测为4C,技术科目合格。
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英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第十七条 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测试和录取办法见“太原工业学院2010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美术专业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学生所报志愿进行录取。美术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原则为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超过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2。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www.tit.edu.cn)查询。
第五章 入学与毕业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普通本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我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达到太原工业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太原工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太原工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若学生托福成绩达550分或雅思成绩达5.5分,还可获得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电话:0351-3568812,传真:0351-3566080,招生办E-mail:titzsb@163.com,太原工业学院网址:http://www.tit.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太原工业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太原工业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招生计划(全国) | 其中山西 |
机械电子工程 | 理工类 | 四年 | 85 | 35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工类 | 四年 | 160 | 45 |
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 | 理工类 | 四年 | 85 | 35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类 | 四年 | 85 | 27 |
通信工程 | 理工类 | 四年 | 85 | 27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理工类 | 四年 | 85 | 30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工类 | 四年 | 139 | 60 |
自动化 | 理工类 | 四年 | 85 | 32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理工类 | 四年 | 135 | 56 |
制药工程 | 理工类 | 四年 | 85 | 25 |
应用化学 | 理工类 | 四年 | 85 | 1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类 | 四年 | 85 | 27 |
网络工程 | 理工类 | 四年 | 85 | 38 |
软件工程 | 理工类 | 四年 | 85 | 35 |
生物工程 | 理工类 | 四年 | 85 | 20 |
环境工程 | 理工类 | 四年 | 85 | 21 |
安全工程 | 理工类 | 四年 | 45 | 18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理工类 | 四年 | 170 | 55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理工类 | 四年 | 45 | 8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工类 | 四年 | 85 | 25 |
工商管理 | 文理兼收 | 四年 | 45 | 6 |
市场营销 | 文理兼收 | 四年 | 45 | 8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工类 | 四年 | 40 | 6 |
英语 | 文史类 | 四年 | 35 | 12 |
工业设计 | 艺术文理 | 四年 | 62 | 4 |
艺术设计 | 艺术文理 | 四年 | 123 | 6 |
经济学 | 文理兼收 | 四年 | 130 | 5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理兼收 | 四年 | 90 | 27 |
法学 | 文史类 | 四年 | 45 | 8 |
合计 | 2500 | 766 |
四、答考生问
1、你院属于什么性质的高校?你院2010年总体招生计划如何:
答:我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国标代码14101。2010年学院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共招收本科学生2700名,学制4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招收学生1000名,学制2年。(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来源计划表)
2、你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如何?
答:考生被我院录取后,由我院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www.tit.edu.cn/zsw2010/)。
3、报考贵校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根据自己的特长、爱好、高考成绩以及将来社会需求等情况,正确处理好“冷门”专业“热门”专业间的关系,在专业志愿的顺序上拉开梯度,以便更好的满足您的专业要求。在对待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选择上,考生要慎重,如果填写“服从”,可以增大被我院录取的机会,如果填写“不服从”,学校将只考虑所填报的专业,不会将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因此被录取的机会也就会相对减少。
4、你院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情况如何?
答:我院与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设立合作办学专科项目,2010年有三个专业招生,分别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和会计专业。
本项目为专科学历教育,旨在培养高级应用信息技术、现代制造技术及工商管理人才。该项目执行中加合作教学计划,学分互认,资源共享;采用双语教学,实行学分制和双学籍管理。学生在顺利完成各阶段学习后将分别获得中加双方的毕业证书。
5、你院学生生活设施如何?
答:我院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设施齐全。宿舍内有书架、铁皮柜等,每人一套可放书籍及生活用品,宿舍内装有201磁卡电话,学生在宿舍内就可接听、拨打国内长途。
学生食堂实行磁卡售饭,简捷方便,主副食品种多样,南北风味齐全,设有清真灶,并获得山西省高校标准化食堂称号。
校园内设有校内银行、邮件收发室、百货超市、校卫生所、校招待所,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条件和服务。
6、你院的住宿条件如何?
答:我院学生宿舍宽敞明亮,条件良好,冬季有长达五个月的暖气供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住宿标准。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学生宿舍一律实行公寓化管理,由学校统一配置卧具,学生可自愿认购。学生入学时只需携带四季服装和必备的学习生活用品即可。
7、奖贷学金设置和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学金经综合测评之后获得优秀成绩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分特、一、二、三等。
特等奖学金:3000元/学年,享受面不限。
一等奖学金:1500元/学年,享受面2.5%。
二等奖学金:800元/学年,享受面5%。
三等奖学金:400元/学年,享受面7%。
二、单项优秀奖学金:奖励在某方面有突出特长获得优异成绩的在校学生。分为:学有专长奖、社会工作奖、校园文化奖、社会实践奖、精神文明奖、成绩进步奖,集体奖、特殊荣誉奖。单项优秀奖学金标准为 200 元/学年,受益面 10% ,可重复计发。
三、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的资助方式
自国家实行并轨招生,收费上学的招生政策之后,我院更加重视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采取减、免、奖、助、补、贷六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减:指减交部分学费。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及在校表现,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较前者,可获得减交部分学费的资格。
免:指免交学费。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及在校表现,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较前者,可获得免交学费的资格。
奖:指奖学金。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取得优异成绩,学院特设立了范围和幅度较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另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助:指勤工助学。学院每学期根据学生本人申请,按学生的困难程度可在校内安排适当的勤工助学活动。
补:指困难补助。学院根据学生经济困难实际情况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发放困难补助。
贷:特困学生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于学生贷款的有关政策规定,由学院帮助通过向银行贷款解决学习、生活、住宿费用。
8、你院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学生毕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作为一所面向全国招生和全国就业的高校,我院在毕业生就业方面一直保持较好的优势,学院领导非常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多年来与各行业,各地区间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和稳定的就业基地,促进了就业工作的开展,给毕业生提供了较多的选择机会。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新街北一巷2号
邮政编码:030008
联系电话:0351-3568812
电子邮件:titzsb@163.com